法制网南宁5月15日电 记者莫小松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在南宁、柳州、凭祥举行流动人口居住证首次仪式,发放首批流动人口居住证。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在南宁市良庆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为来邕务工经商和居住并申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发放首批居住证。
据悉,广西推行使用的居住证是按照“一证多能”的要求,整合教育、卫生、建设、社保、计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履行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职责,并赋予流动人口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和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使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中。同时,居住证具有“一卡通”功能,即在全区任何地方申请的居住证,变更住址后,只需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签注即可继续使用,无需再重新申请新证件。
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子女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费享受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活动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等“7+1”项权益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