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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络报道集锦【总第14期】

2012-05-14 10:41: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向深度发展

    2012年全国“两会”召开后,各地根据中央和综治委的部署,不断创新手工作手段,将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向纵深发展。

    一、实有人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北京将制定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4月25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据介绍,北京市今年将制定居住证管理办法,改革现行暂住证制度。目前,市公安局主要针对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居住证的取得条件及功能等关键性问题展开调研。

    ◆北京市部署实有人口服务体系建设。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实有人口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坚持整体作战,强化组织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一期建设的主要任务。

    ◆河北省石家庄实施居住证制度。2012年3月1日,石家庄居住证开始正式办理,运行了17年的暂住证制度走进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发放、补发、换发居住证以及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办理单位不收取费用。

    ◆上海公共服务从户籍地转向居住地。2012年3月9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全面开展人户分离人员管理工作公共服务从户籍地转向居住地。上海市相关部门正逐步落实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工作,通过配套政策措施的属地化实施,推动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基础从户籍地转向居住地。

    ◆江苏省发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并明确户口迁移政策。《通知》明确坚持以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准入基本条件,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落户农民享同城待遇,并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江苏南京十万农民工变身“新市民”。 至2012年3月,南京市有近10万建筑业农民工持市民卡刷卡上班,是全国唯一以市民卡为载体,构建民生保障、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新模式。推行实名制后,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再也不用办理暂住证,同时,能够加强南京流动人口的管理。

    ◆江苏省南通市居住证制度正式启动。2012年4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居住证首发仪式举行,标志着南通市居住证制度正式启动。南通在借鉴外地做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出台了《南通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将以新市民的理念,从社会保障、子女就学、户籍制度、就业、居住房制度以及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权利等入手,努力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江苏省张家港市正式启动新市民积分管理。从2012年5月3日起,张家港市正式启动新市民积分管理,按照“灵活机动、积极应变”的原则,新市民可以凭借积分自由选择入户、入学和入医。张家港市推出的《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从新市民最为关心的子女上学、医疗保障以及入户三个方面入手,包含3大项19个类别的具体内容。到2012年年底,全市新市民子女就读九年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入学率、新市民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率将75%的目标值,新市民公租房享有率将达99%的目标值。

    ◆福建厦门出台政策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步伐。2012年4月17日,厦门市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意见》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整合了社区人口、就业、社保、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

    ◆福建厦门出台“外来娃”就读公办学校规定。近期,厦门市出台公布《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符合四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外来娃”)将被优先派进公办校。《方案》明确了“外来娃”优先派位的四个条件。一是学生及其父(母)须在厦暂住;二是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三是学生父(母)须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四是外来娃必须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对暂住、务工和保险年限等作了规定。

    ◆广东广州将探索重点承载地的农民工转户制度。2012年5月8日,广州市政府公布《关于2012年广州市深化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广州今年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以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中心镇重点承载地的农民工转户制度。全市将逐步实现异地务工人员无差别享受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确保异地务工人员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社保政策的同城待遇,并明确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可申请城市公共租赁房。

    ◆广东深圳对外来人员一律采用积分入户方式管理。2012年4月10日,深圳市召开的“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深圳将整合招调工政策和积分入户政策,对外来务工人员统一采用积分入户方式办理,新的积分入户制度实现综合评价引进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012年4月1日,深圳市发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规定,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不再设置入户上限。2011年深圳市积分入户为10907人。

    ◆广东东莞市将对新市民实现同城同待遇。2012年4月17日,东莞市举行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下阶段将逐步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采取积分制和普惠制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同城同待遇。外来务工人员将根据职业和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至2011年底,东莞已接收4.5万名新莞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

    ◆贵州贵阳市出台办法保障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贵阳市日前发布《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管理办法》,将从九个方面细化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有专家称,贵阳此举在全国范围内开了先河。截至2012年3月30日,贵阳市符合办理《居住证》的56万多人中,已有逾19万人办理了居住证,并可享受9项基本公共服务。

    ◆甘肃省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2012年,甘肃省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依托居住证统筹流动人口在现住地的登记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日前,兰州市已开始对流动人员发放“兰州市居住证”,并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平等的权利和待遇。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深化

    ◆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富有实效。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紧贴农民工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收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截至2012年3月,全国各地在农民工工作和生活场所建设法制宣传橱窗近100万个,组建了50多万人的专兼职农民工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1万余件,同比增长16.1%。

    ◆15省区市签订流动人口警务合作协议。近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15省区市公安厅局治安管理(人口、户政)部门领导联合签署了《十五省区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警务合作协议》,将共同推动实现区域内流动人口的流出地、流入地双向服务管理,强化地区间警务交流与协作。

    ◆北京居委会将设流动人口委员会。2012年3月29日,北京市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一项重大突破,是将流动人口正式纳入了社区居委会“管理层”。今后在流动人口聚居区,社区居委会将结合实际,专门增设“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委员会”,成为常设6个下属委员会之外的“第七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利用IC门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为准确全面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的难题,长宁区在部分社区试行居民凭身份证或居住证办理领取IC门禁卡,同时将其户籍所在地、就业等情况登记为标准化的信息。目前,长宁区建立的“社会管理与服务基础信息平台”已收录800余万条人口数据,实现了人口管理与服务精细化。2012年,将为75个小区的2500个门洞安装门禁系统。

    ◆越来越多的外地人选择在江苏苏州安居乐业。苏州现有常住人口1300万,其中外来人口达到700万,外来人口比重已经超过50%,占到了整个江苏省的1/3,成为继深圳后的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为何越来越多的外地人选择在苏州安居乐业?这和苏州在维护新苏州人权益、服务保障新市民方面的示范做法紧密相关。苏州通过调整户籍准入政策,全面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入条件,为在苏投资、经商、务工、购房的外来人员解决入户问题。目前,全市共吸纳新市民子女入学近30万人,并与苏州本地人一样免除学杂费。

    ◆山东济南加快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建设。济南市教育局日前发布《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全市将加快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建设,到2014年,定点学校数量达到70所。目前济南共设置定点学校56所,全部为公办;截至2011年底,济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8万多人,占城区在读中小学生总数的14.2%。

    ◆广东省从从异地务工人员中选拔乡镇公务员。2012年3月18日,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公告》,面向8类人员选拔乡镇基层公务员达3767名。为让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优秀工人农民在选拔中脱颖而出,今年从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农和优秀基层社工中,首次采取公推遴选的方式,选拔150名乡镇公务员,并允许异地务工人员在珠三角范围内跨市报名。

    ◆青海省大通县成立全省首家农民工工会。2012年3月,大通县桦林乡成立了青海省首家农民工工会,现有2607名农民工工会会员,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相应设备。农民工工会成立以来,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得到重视

    ◆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2012年5月10日,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省东阳市召开。会上各典型单位交流了开展农民工文化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并针对当前农民工的文化新需求,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会议指出,我国农民工文化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农民工的文化权益仍然缺乏制度性的保障,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变。要通过价值观念的塑造、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等,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耐挫能力和融入能力。

    ◆农民工幸福感调查发布。2012年4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和工众网联合发布《农民工幸福感调查》,这是我国首次针对农民工的主观生存感受进行调查。调查显示,2011年我国农民工达2.4亿;不足半数农民工愿留在当前城市;幸福感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直接对应,如北京的农民工幸福感在这20个城市里只排名第14,而在京新生代农民工幸福感更低。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副主任胡平认为,那些18岁至23岁的农民工有梦想而没实现梦想的路径。尽管北京也提供了很多公共服务,但一些公共服务跟这些农民工不沾边,事实上跟他们关系不大。

    ◆共青团与代表委员建议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围绕“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主题,团中央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进行了深入交流。针对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存在的问题,陆昊代表团中央向参会的代表、委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政府公共文化支出在关注广大农村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城市化进程中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二是呼吁企业更多地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征,更多关注员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全社会积极营造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良好氛围,努力使他们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

    四、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出现新动态

    ◆调查称部分地区工人薪酬因用工荒直追北上广。2012年3月中旬,《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在广东、浙江、河北等地调研时发现,企业遭遇升级阵痛,工人薪酬直追北上广,政府解决“同城待遇”,成为新形势下 “用工荒”的 “众生相”。如,河北省之前一直是以劳务输出为主,但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本省吸纳的劳动力越来越多,季节性用工荒已成常态,招工难迫使许多企业不得不提高待遇,有的行业工资甚至直逼大城市,农民工工资直追北上广,并表明了“廉价用工”的时代正在远去。

    ◆调查称劳动者就近就业趋势明显。2012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对“招工难”现象的调研情况。经对中西部六省的调研,表明结构性“招工难”问题的确存在,并且可能会呈现出常态化、扩大化的趋势。调研总结了“招工难”的原因之一是农民工就近就业。安徽、河南农民工省内就业转移已超过省外转移,四川、陕西农民工回流呈上升趋势,劳动者就近就业趋势明显。同时,反映了国家的“三农”政策取得明显成效,使部分农民选择了留乡务农。课题组建议,推广部分省市实行的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推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问题,让外来工人享受廉租房政策;以产业群为中心统筹推进政府公共管理、企业管理和社会管理并带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专业化、高效率的社会管理进社区,加快农民工的社会融合。

    ◆“反城市”语境成为社会管理新课题。2012年4月,大众日报杨杰撰文指出,“反城市”在我国已开始出现(“反城市”现象最早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指的是在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下,很多曾经离开农村寻找更美好未来的年轻人不得不重返故土)。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对全国返乡农民工的就业调查显示:被调查返乡的农民工为7000万人左右,约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0%。春节后,在返乡的7000万农民工中,大约80%以上已经进城务工,近20%就地就业或创业或寻找工作。“反城市”现象的产生,给农村社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杨杰建议,解决城镇化进程与“反城市”现象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一是打破制约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传统制度“桎梏”;二是给予城乡公民平等的利益诉求表达、实现机会;三是建立行政对市场调节适度的干预机制;四是发挥民间力量的作用。

    ◆珠三角流动人口现负增长。经过30多年的人口经济持续增长之后,有“世界工厂”之称的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出现了负增长。以流动人口众多著称的经济特区深圳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深圳户籍人口同比增长6.72%,而非户籍人口则出现下降,流动人口减少7.32万人,负增长0.93%,这是深圳建市30多年来首次出现全市范围内非户籍人口下降。专家称,产业转型正改变中国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人口结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认为,珠三角发展模式的一个特点,就是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大量利用外来流动人口,但却没有通过相应的制度充分保障其权利。地方政府要保持经济活力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完善制度吸引劳动力。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