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共同举办的涉台民商事纠纷诉讼协调机制经验交流会5月3日在天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指出,人民法院要准确把握当前涉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稳步实现涉台民商事审判的科学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尤其是2010年第三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法院创新涉台民商事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涉台民商事审判机制改革,规范涉台民商事案件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万鄂湘强调,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工作的细微环节切入,严把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始终把是否符合两岸同胞的合法利益诉求,是否服务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局作为衡量涉台民商事案件审理水平的标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稳妥有序、统一规范地做好涉台民商事审判工作。要强化合法性意识,积极探索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的新机制,辩证处理好合法性与制度创新、平等保护与专门服务、调解与裁判等关系。
记者王斗斗 通讯员张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