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2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先后在北京、南京举办了三期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培训班,对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联络员,监测点所在地级市、部分县级单位的300多名调查指导员参加了培训。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王培安肯定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积极成效。他指出,三年来,监测调查范围逐步扩大的同时,国家人口计生委探索形成了符合实际的“一大几专”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模式,2011年,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10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立足流出地,开展了生态脆弱、陆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人口流动及其影响因素监测调查试点。三年的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一是及时获得了反映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的重要数据;二是形成了一批有份量、有价值的分析报告,受到国内著名专家和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好评,各省分析研究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三是初步建立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队伍得到锻炼,能力得到提升。
王培安对做好2012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认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既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履行工作职责的需要,也是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优势、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的需要。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信心,明确责任,更好地承担起这项重要任务。二是认真交流,总结经验。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本省、本地的工作水平。三是一丝不苟,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抓好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要做到执行不走样,操作不打折扣,加强人员培训,严格经费使用管理。四是注重数据开发,做好分析研究工作。各省人口计生委要提早安排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一支专家工作团队,把数据分析好、应用好,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分析成果,为决策提供支持。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司长王谦在培训班总结时,对各地监测调查的实施工作提出了积极进取不懈怠,严格执行不走样,遵章守纪不犯规的具体要求。
天津、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甘肃等10个省(市),北京市朝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南省株洲市、贵州省贵阳市、陕西省西安市等10个市、区在培训班上汇报了本地组织实施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有关专家就问卷、抽样、数据录入进行了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