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 全力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稳定
郯城县地处苏鲁两省交界,境内胶新铁路通车里程61.2公里,南北贯穿7个乡镇,沿线村庄119个。近年来,郯城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强化属地单位护路联防工作责任,着力深化“防范、排查、打击、整治”工作措施,全力维护了良好的铁路治安秩序。2010年,郯城县被评为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单位。
以领导重视为前提层层落实护路责任
将护路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郯城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实施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其他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初都要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议,听取护路工作专题汇报,总结梳理工作,确定工作思路和措施。县综治委每年都与铁路沿线各乡镇、各单位及沿线村街层层签订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经常深入护路一线调研工作,及时听汇报、作指示,协调解决护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加强督导,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每年,该县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会等形式,定期通报铁路沿线治安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推动护路联防工作求实效、上水平。层层细化目标任务。铁路沿线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立足实际,以广泛开展“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平安村居等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维护铁路沿线治安安全的目标任务层层量化、细化,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有人抓、有人干、能干好。
以加大投入为关键切实提高保障能力
郯城县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组建专职护路队伍。按照每两公里1人的标准,从铁路沿线村街选拔出32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身体状况好的基层群众组成护路队伍,聘为护路队队员,铁路派出所切实加强护路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护路队员岗位职责和里程分工,建立了队员学习、培训、值勤、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给每位护路队员配备了荧光制服、电动车、对讲机、手电等巡逻工具,全面推广“看、巡、查、清、宣、搜”“六字”巡线法,不断加大巡逻密度,特别是对列车过境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确保财政投入到位。为推动工作开展,县政府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按时拨付,用于护路队员的劳动补贴及相关工作经费,其中,县财政每年每公里拨付1000元,沿线各乡镇每年每公里拨付1000元。在集中打击、集中排查、集中宣传等重大活动期间,县财政部门还适时追加经费,以确保工作需要。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该县高度重视铁路护路联防基础建设,先后投资200余万元,依托郯城县沙墩站修建了高标准的铁路护路房屋10余间,设置了办公室、会议室、护路队员宿舍,配备了3台巡逻专用车辆和办公生活用品,在沿线重点路段搭建护路队员临时休息点7处,为护路巡查工作创造了便利条件。
强化督导检查考核。县综治委切实加强了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督导考核,定期开展检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每年都根据考核成绩评选一批“优秀护路队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努力营造“学优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着力打造了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通的护路队伍,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以化解矛盾为基础全力维护沿线稳定
加强涉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小矛盾引发大事端”,是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健全工作网络。自铁路开通以来,郯城县始终高度重视涉路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县、乡两级综治办牵头揽总的职能作用,横向上,公安、信访、交通、交警、铁路等部门积极参与,密切协作;纵向上,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层层负责,构建了路地结合、专群结合、高效运转的涉路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涉路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铁路沿线各村街每半月排查一次,经乡镇护路办汇总后,每月一上报。县综治办根据情况组织召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涉路矛盾,提出解决对策,交办调处任务。对各类隐患、苗头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归口处理、依法调处”的原则,强化措施落实,限期妥善解决,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三是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工作实效,县乡村三级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10年,沿线一棵杨树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必须尽快砍伐。由于村民索赔价格过高,解决难度较大。县综治办获悉后,立即与当地镇党委衔接,由镇党委派出专人负责,与铁路派出所干警密切配合,经过多次上门,做通了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消除了隐患。同时,沿线乡镇还分别建立了信息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增强了基层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与主动性。2011年11月3日上午,沙墩警务区接到一群众报案称K236+680处一堆玉米秆起火,附近巡线的护路队员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20余名村民,奋战两个多小时将火扑灭。后经请示批准,奖励该报案群众现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