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有关部门要做好抓方向、抓宏观、抓政策、抓协调工作,地方有关部门要做好中央政策落实和推进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把握规划方向,做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力量,推动有关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做好本业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每年通报规划落实情况。
(二)建立规划体系。各地要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规划为指导,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形成与国家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指导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贯彻规划要求,推动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随着国家财力增长,不断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工作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并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规划项目的投入,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强示范引导。认真总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组织开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
(五)加强研究宣传。深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开发规律。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认知度。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举措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为规划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