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项保障措施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 3年实现5个全国前列目标
法制网南京4月25日电 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陈旭 王志高 记者在江苏省委外宣办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委、省政府围绕构建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将把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放到“两个率先”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力争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法治江苏建设新局面,明确到2015年,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法制宣传工作水平、法治创建绩效5个方面位居全国前列的目标。
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华仁在发布会上介绍,江苏作为全国率先部署法治建设的省份,从2004年颁布《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至今已开展8年,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据社会调查测评,2011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6.66%,比2009年提高了2.13个百分点。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江苏省委设定了5项保障措施,做到“三个纳入”,即落实领导责任、增强整体合力、完善创建载体、创新工作机制、营造社会氛围,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纳入党政综合考核,统筹协调推进。同时,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特点规律,积极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建立新机制,坚持以目标化管理要求、项目化管理方法、信息化管理手段,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高组织指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