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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吁加强法院与传媒的合作

2012-04-26 09:16: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5日上午举行第三次会议,专题讨论“法院与媒体的合作”议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以“司法与传媒在互联网时代的良性互动与科学发展”为题,呼吁加强法院与媒体的合作,构建良性互动、科学发展的司法与传媒关系,以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沈德咏说,21世纪以来,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方式途径发生了深刻变革,互联网迅速普及,微博等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审判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何有效调整司法与传媒的关系,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话题。他简要介绍了中国法院近年来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与传媒良性互动的努力。

沈德咏说,司法活动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媒体对司法的关注和监督,有利于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司法公正,但与此同时也容易产生监督失序、信息失实、恶意炒作等不良现象,出现以非理性舆论干预审判的问题,给司法公信和权威带来冲击。面对这些问题,法院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在坚持司法公开、增进相互理解,坚持善待媒体、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良性互动、确保科学发展,坚持依法审判、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顺应发展潮流,努力推动司法与传媒在良性互动中共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记者 袁定波)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