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北京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发表致辞。赵 洋 摄
第七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4月24日上午在钓鱼台国宾馆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致辞,建议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进一步凝聚司法交流与合作的共识,进一步拓展司法交流与合作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机制,为促进上合组织发展以及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和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致辞时,王胜俊首先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及全体法官对会议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前来出席大会的各成员国同仁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王胜俊说,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0年来,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安全和稳定,不断加强上合组织区域内政治、经济、人文和其他领域的多边合作,在共同发展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典范。司法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开展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于防范和惩治跨国犯罪、打击“三股势力”、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始于2006年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已经连续举办了六届。在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的直接推动下,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不断发展完善,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在司法领域开展了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如共同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工作章程》,明确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开展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共同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依法打击相关犯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共同推动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性别平等和严禁刑讯逼供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就加强环境司法保护、金融危机下所有权保护、有效解决投资争端等问题进行务实和富有成效的交流;就共同推动刑事司法的轻缓化、人道化开展合作等,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胜俊说,根据上一届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决定,本届会议的议题是“深化司法改革——最高法院职能定位”、“法院与媒体的合作”和“刑事诉讼中的职权配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将围绕这三个议题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坦诚交流、深入磋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十分珍惜与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愿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与各成员国最高法院继续就司法领域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开展广泛合作。
王胜俊建议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进一步凝聚司法交流与合作的共识。他说,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深入发展,国与国相互依存更加紧密,各国间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已是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通过法律手段协调国际关系,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也日益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选择。这既对各国开展司法交流与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战,也为各国深化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提供了良好机遇和广阔平台。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应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进一步凝聚共识,以《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宗旨和原则、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以及“上海精神”为指导,保持密切联系,加强联系沟通,不断开创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王胜俊建议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进一步拓展司法交流与合作的范围。他说,自上合组织成立以来,特别是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机制建立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跨国犯罪、毒品走私、非法移民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取得显著成果。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以及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日益多元化,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司法交流与合作的范围亟须拓展。去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在强调要继续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方面加强合作的同时,明确指出信息领域存在的现实安全威胁令人担忧,具有全球和跨国性质的网络犯罪问题要求国际社会携手努力;支持进一步改革国际金融体系,在金融监管领域加大政策与合作协调力度;要求推动交通、通信、农业生产、创新与节能技术、贸易和旅游等领域的大型联合项目等。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应围绕各成员国元首达成的上述共识,积极拓展司法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为上合组织区域内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他领域的多边合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胜俊建议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机制。他说,近年来,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如最高法院院长定期会晤机制日趋成熟,高层互访日益常态化,各成员国间分别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等。但总的来看,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各国法院间的沟通交流尚未完全制度化,高层之外的法官交流与互访还比较少,选派法官到其他成员国进行培训尚未开展,共同举办司法领域国际研讨会还不多等等。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最高法院应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推动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再上新的台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意在这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
王胜俊表示,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正在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奋斗。在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中国一向重视向其他国家学习借鉴有关完善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通过这次大会,进一步了解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在建设法治国家方面的好做法,进一步借鉴各成员国在完善司法制度方面的好经验,不断改进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
开幕式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别克纳扎罗夫·别克塔斯、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代院长贾马舍娃·费鲁扎、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列别杰夫·维彻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卜杜洛耶夫·努斯拉杜洛、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穆斯塔法耶夫·布里托什·穆斯塔法耶维奇和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帕尔维兹·多多夫先后分别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开幕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上海合作组织其他五个成员国最高法院有关代表,上海合作组织有关负责人和地区反恐机构有关代表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中国外交部有关部门代表列席会议。(张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