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是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着眼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保证。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围绕司法实践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了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重大课题。现将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重大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申请和立项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事关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紧紧围绕人民法院审判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以理论创新不断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服务司法工作、指导审判实践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二、课题类型、研究内容及资助经费
1、课题分类: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重大课题分为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和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两种类型。
2、课题研究内容:申请重大课题必须从课题选题中选定。
3、课题资助经费标准: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6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
3、申请人须组成三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4、每位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人民法院与教学科研机构合作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