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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要不折不扣落实

2012-04-20 11:36: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适应新刑诉法要求公安机关大力提升刑事执法水平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但对于其中有利于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有利于尊重保障人权的规定,可在正式实施前分步骤加以落实。"

    4月19日,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公安机关要积极、稳妥、分步骤实施有关修改内容,尽快回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完善侦查程序的同时,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等规定,完善了辩护、证据、侦查监督等制度,这对公安机关的人权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要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兼顾。"孙茂利说,既要准确及时打击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又要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依法行使侦查权,认真落实人权保障的各项要求,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他表示,要坚决防止过分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的错误倾向,既要避免因为强调保护人权,就削弱严厉打击甚至缩手缩脚、不敢执法,又要注意避免因为强调严厉打击就忽视保护人权甚至随意侵犯人权。这从根本上需要公安民警更新观念,提高侦查办案能力,特别是准确适用法律手段的能力,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据介绍,基于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国公安机关多年来扎扎实实做了不少工作,发生了可喜变化。在打击犯罪方面,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工程建设、大情报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创新破案追逃、警务合作等办案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拐"、"亮剑"、"打四黑除四害"、"清网"等专项行动,赢得了广泛赞誉。在保障人权方面,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廉洁、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加强教育培训考试,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专项治理非正常死亡和违规扣押财物等问题,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行为、方式方法发生很大变化,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