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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审公诉人出庭 "成都模式"写入最高检通知

2012-04-18 15:16: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B公诉人全部出庭

 “3月29日,我出庭公诉了11起案件,都是当庭宣判。”魏钟渊的同事,锦江区检察院公诉科的王强告诉记者,“11起案件,共有14名被告人,都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庭换了三位审判长。” 

 “简易程序集中开庭、公诉人全部出庭,我们这里已经实施半年了。”说起分管的这项工作来,锦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伟滔滔不绝,“我们在公诉科成立了一个简易程序办案组,固定4名公诉人专门办理此类案件,3个月轮换一次。一般情况下,我们要求办案人员20天内将案件审结。公诉人讯问、举证及发表公诉意见简明扼要,击中要害,每一案件庭审时间控制在15至20分钟左右。” 

 按照成都市检察院规定,自2011年10月起,全市20个基层检察院,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要全部出庭。这是一条“死命令”,必须坚决执行。 

 “以我们锦江区为例,2011年全区共审结刑事案件844起,而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511起,占案件总数的60%。以前,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率不到6%,现在要全部出庭,办案人员工作量剧增。”罗伟介绍说,“所以,我们院党组将简易程序全部出庭列为‘一把手’工程,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目前,我院公诉科有16人,其中11个正式编制,5个助理,院里给配备了3辆办案用车。公诉人出庭补助也正在解决中。” 

 对成都来说,“简易审”全部出庭,面临的主要困难是案多人少。因为涉及检察机关内部人财物的重新调配,所以,成都市两级检察院将此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 

 截至今年2月,成都市20个基层院已派员出庭“简易审”案件2624件3144人。 

 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成都市20个基层院简易程序全部出庭,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的关注。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调研组赴四川调研,并撰写了长篇《情况报告》。报告特别提及了成都市20个基层检察院“全面开展”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工作。 

 据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红头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于2012年3月通过,并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修正后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的要求,强化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出庭支持公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现就加强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通知如下……” 

 “据我了解,最高检专门就一个法律条文下发通知的情况很少。”中国社会科学院诉讼法博士后郭华分析说,“刑诉法修改后,最高检下发的第一个通知就是关于简易程序的,可见简易程序全部出庭这项工作对整个检察机关的影响之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共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中第一个就是“高度重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一律派员出庭,对检察机关既是重要机遇,更是严峻挑战,它对公诉工作和人员素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次是调配办案力量,为出庭工作提供充足的人财物保障。 

 “通过成都调研,我梳理出了25个具体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王军说,“公诉厅准备在5月份,在江苏再开一个会议,总结各地经验,形成一个纪要,主要是解决效率问题,这样才能够达到简易程序改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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