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和全国政协提案交办会精神,按照曹建明检察长在今年学习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质量和水平。
胡泽君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国家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依法履行职务、参政议政,认真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政协制度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认真办理好议案、建议和提案,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胡泽君指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要把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结合起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落实,将每件议案、建议和提案落实到具体处室、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要认真落实承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办人员和办公厅分级负责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并起草答复意见,确保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胡泽君要求,各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强分析,深入了解议案、建议和提案提出的背景,弄清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要紧扣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联系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起草答复意见。答复意见要有针对性,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要正面回答,不能答非所问。答复内容要准确、具体、简明,不讲空话、套话。送代表委员的答复函要内容全面、观点明确、格式规范,确保答复质量。
胡泽君强调,各部门要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作为办理工作必需的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真正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委员互动与沟通的过程。在办理前应及时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主动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做到快捷办理,不走弯路,答复有的放矢。在办理过程中,根据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各承办部门要采取电话、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同代表委员沟通,向他们介绍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检察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办理质量。在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后,要对办理结果及办理情况及时跟踪回访,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和答复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推动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落实。
胡泽君强调,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取得实效、解决问题。各承办部门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使办理工作过程成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过程。要善于从代表委员建议中汲取思想、凝聚智慧,对一些有条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务必积极研究吸收,加大转化力度,进一步推进当前工作、努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民意。
据了解,今年高检院承办议案、建议和提案共80件,主要涉及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制度、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检察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等方面问题。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交由高检院17个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