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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2011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2012-04-10 11:33: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中期检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中期检查采取了课题组汇报、专家点评和课题组交流的方式,总结了各个课题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课题研究重点、完善及转化提出了建议。

    据悉,这次检查的10个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于2011年由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均是当前人民法院亟须深入加强研究的重大司法理论与司法制度问题,分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特点与规律”、“司法公正的内涵及其实现”、“司法公正权威与司法监督的关系”、“社会管理创新与能动司法”、“社会矛盾化解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与民意的互动关系”、“司法廉洁的制度与机制”、“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以及“强制执行立法研究”。

    来自江苏、湖北、海南、福建、山东、四川、重庆、浙江等高级人民法院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的课题负责人到会汇报。由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学者与最高人民法院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室、国家法官学院负责人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课题汇报。专家组高度评价了重大课题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课题研究重点、完善及转化提出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理论办负责人就课题推进和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徐光明 李继森 褚金丽

 

[责任编辑: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