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白俄罗斯《行政违法处罚法典和行政诉讼法典行政处罚修正案》正式生效,其中有涉及进一步加强对国内互联网监管的内容。而在去年,该国议会也通过了有关法律修正案,要求网吧中的上网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围绕互联网管理这一话题,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前独联体国家也都在通过采取相关立法规范等不同措施加以应对
法制网驻基辅记者 朱冬传
白俄罗斯:立法加强域名管理
2010年7月1日,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使用国家互联网资源措施》总统令,对互联网资源使用进行规范。此后不久,国家议会通过了《白俄罗斯行政违法处罚法典和行政诉讼法典行政处罚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并于2012年1月6日起正式生效。
《修正案》规定,禁止除白俄罗斯国家域名外的其他网站提供商品销售服务。据此,与国外网站合作经营的法人和个体企业主若违反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最高可处罚约120美元。新法实施对象还包括网吧和网络酒吧,其业主有义务和责任将顾客访问国外网站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此次《修正案》实施以前,在白俄罗斯的行政法典中对访问外国网站的公民没有处罚规定。此番《修正案》的出台,旨在规定网络信息系统中只能利用在白俄罗斯境内真实注册的资源。因特网使用者在“网上冲浪”时不能离开白俄罗斯域名网站及网络节点和白俄罗斯网址的“轨道”。
白俄罗斯网址是指所有的网站、博客等各种网络资源,不论其所有者或网管在世界哪个角落,只要这些网站的内容和语言如果与白俄罗斯相关。
据估计,若新法严格实施,按照目前白俄罗斯国际互联网访问外国网站日流量计算,每天会有1.5到2亿起行政违法事件。在白俄罗斯,社交网站如脸谱(Facebook)、推特(Twitter)没有白俄罗斯域名,但谷歌和“阳太克斯”都有白俄罗斯域名。
乌克兰:建立专职管理部门
据2010年统计,乌克兰现有大约1130万网民,普通家庭拥有网络约占其中的89.3%,网民人数最多的是首都基辅。
2010年6月24日,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签署《个人信息保护法》,连同此前于5月9日生效的《公共信息获取法》,被认为是该国“信息领域的一场革命”,这些法律的陆续出台,大大提高了政府对网络管理的力度和透明度。
这些法律首先确定了公共信息的类别,其中在限制性信息分类中包括机密、保密和服务信息。为了国家安全、国家领土完整、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他人的声誉、防止机密信息的公开等,法律对相关信息的获取确定了限制的条件。对于社会网络中个人信息的窃取,法律也进行了规定,并追究相关刑事和行政责任。
乌克兰国家个人信息库管理总署署长阿·梅尔维斯基介绍说,针对社交网络等社会网络,乌克兰2007年4月专门建立了国家个人信息库管理总署。法律明确规定,在网络中的个人信息库的个人信息是受国家保护的。
目前,乌使用最多的外国社交网站是YouTube和Twitter。在2010年年底的基辅企业主广场示威中和2011年审判季莫申科初期,有些实况就是通过这些社交网站实时在互联网上传播的。
俄罗斯:“限网”不如强化国家影响
自去年12月5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选举后到2012年初,在莫斯科举行了一系列反当局游行示威,这些活动所共有的一个新特点,就是互联网和社交网站在发挥作用。在这些集会风潮中,facebook、twitter等西方社交网站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对于在这次俄罗斯杜马选举后的政局震荡中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社交网站,有人予以了抨击,甚至提出要严加限制和管理。调查显示,在电视和网络之间,接近半数俄罗斯网民更相信反普京的互联网消息。俄相关专家承认,在擅于使用互联网的俄罗斯人和政府之间的鸿沟,已经大到“危险程度”,这是俄国家政权和社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考验。
普京总理去年12月曾表示,“必须加强国家在网络中的存在和影响”,“现在重要的是医治民族心理,要让千百万人民树立起信心,相信明天的前途会更美好。这样,电视、广播、网络的作用和影响就十分有限了”。
在去年12月15日的电视连线直播中,普京表示不应对网络实行审查。他说,“我认为管控互联网在技术上是非常复杂的,要想真正限制网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互联网工具为所有人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平台,如果当权者或别的什么人不喜欢互联网上发生的一切,只有一个方法,就是在网络上提出其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吸引更多支持者。”
作为总统候选人,普京表示,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杜马选举中出现的少数违法事件,增加选举透明度,建议中央选举委员会在俄境内的9万多个投票站全部装上摄像头,让这些摄像头全天候工作,并将画面上传互联网,让整个国家都能看到投票实况。借助摄像头,让那些图谋不轨者无处遁形。
俄罗斯的网络市场业主认为,国家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干预本身并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关键是措施一定要缜密。俄罗斯著名社交网站建立者格·克利梅科认为,强化国家在互联网中的存在和影响不是一件坏事,有可能利用国家资源进一步推动市场的发展。
俄罗斯之所以对互联网管理采取相对开放的态度,有一点值得一提,那就是梅德韦杰夫总统本身就是一个博客爱好者。2011年4月,梅德韦杰夫在会见博客和网络代表时表示,俄罗斯提出建立国际网络作者权保护倡议。11月,梅德韦杰夫还向G20国家元首发出了国际互联网创作成果的使用及保护的新设想。
针对不久前美国议会准备提出的一项法案——每年将确定世界上对因特网采取限制的国家名单,并禁止美国信息公司与这些国家合作,俄罗斯外交部认为这是反民主的法案,因为每个国家都拥有自己的“数码主权”。俄中及其他上合组织成员国还向联合国大会联合提出了《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行为规则文件》,提出要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建立多方的、透明的民主因特网管理机制。
在国家如何应对网络监管问题上,梅德韦杰夫总统和普京总理都曾公开表态,目前俄政府不会直接介入网络的管理,因为互联网拥有自己的运行规则,国家不应该在这个领域设定很多限制。
俄罗斯一些专家和官员也对是否有必要立法或者对网络进行国家监管进行过热烈探讨。得出的结论是,俄罗斯现阶段没有必要再专门立法,现有的法律和相关条文已经足够。网络需要管理,但不是通过屏蔽或者其他一些人为限制的手段,而应该完善互联网活动涉及的各个领域的法律,加大惩治力度,比如实施严格的域名注册监管制度等。因为目前俄罗斯国内尚未制定互联网管理的专门法律,所以在对互联网犯罪进行管理时,俄执法机关主要是通过《通信法》中涉及通信的内容进行管理。对互联网中的诽谤、侮辱、虚假广告、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侵犯知识产权等都通过一些相应的法律进行行政责任追究。法律专家认为,对互联网的法律管理是必要和必须的,但关键还是如何管理。
2011年12月,俄罗斯内务部特别技术行为局局长阿·莫什科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现实中,社交网站除了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即对社会制度的威胁在增强。有事实表明,社交网站中有些是由极端团体控制的,他们为犯罪团伙筹措资金并协调他们的行动;有诱使未成年人卖淫的;还有的煽风点火或者利用网络行骗的。因此,今天必须要建立一种信息化时代的文明和文化,当代技术建立了虚拟世界,而人类应当学会在这样的时代文明产物中改进自己的生活。但如何避免虚拟和现实世界的严重脱节,保障网络文明的健康、有序发展,是当下俄罗斯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
俄白乌网络治理相关法规
白俄罗斯:主要有《关于进一步完善使用国家互联网资源措施》总统令、《行政违法处罚法典和行政诉讼法典行政处罚修正案》等法律法规。其中后者规定,禁止除了以白俄罗斯国家域名外的其他网站提供商品销售服务。据此,与国外网站合作经营的法人和个体企业主若违反规定将追究行政处罚,最高可处罚约120美元。新法实施对象还包括网吧和网络酒吧,其业主有义务和责任将顾客访问国外网站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乌克兰:主要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共信息获取法》等法律。这些法律首先确定了公共信息的类别。为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他人声誉、防止机密信息的公开等,法律对相关信息的获取确定了限制条件。对于社会网络中的个人信息的窃取,法律也有规定,并追究相关刑事和行政责任。
俄罗斯:目前尚未制定互联网管理的专门法律。在对互联网犯罪进行管理时,俄执法机关主要是通过《通信法》中涉及通信的内容进行管理。对互联网中的诽谤、侮辱、虚假广告、传播淫秽色情内容、侵犯知识产权等,也都通过一些相应的法律进行刑行政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