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案中保护民生民利
魏都区检察院反贪局长宋许生是此次当选的“正义”检察官。他说,“对反贪战线的检察官而言,正义就体现在办案中,体现在围绕当地经济发展、保护民生民利惩治职务犯罪上。”在他16年的反贪生涯中,参与查办的中储粮许昌直属库案件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2009年下半年以来,许昌市两级检察机关不断接到该直属库的群众举报。许昌市检察院启动侦查一体化机制,成立以市院为主体,两级院40余人参战的专案组,用两个月时间立案14件16人。
2011年,魏都区检察院提出“两支持、两保护、两善待、两打击”(支持干事者、支持创业者,保护投资者、保护贡献者,善待探索者、善待改革者,打击企业内部的“蛀虫”、打击企业外部的“害虫”),努力实现从被动受理查案向“哪里阻碍发展查哪里,哪里存在隐患查哪里”的转变。
襄城县粘土砖窑非法占地背后的渎职犯罪窝案、东城区征地拆迁领域系列腐败案等都有干警付出的努力。许昌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年保持河南省先进,反贪工作连续七年进入全省先进,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融入全局、服务全局,做到与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体现在该市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中:他们在许昌市10个市级产业集聚区建立了检察联系点,积极履行服务、预防、宣传等职能作用;制定《关于服务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服务许昌新区建设的意见》等;定期到企业走访调研,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把握执法办案时机和方式方法,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
“六有”成为每个干警必修课
“关爱”检察官、许昌县检察院干警闫明从事公诉工作29年、经办2000多起案件未发现一起错案,身患重病后,依然坚持工作。闫明说:“物质只能满足人最基本的需求,人最大的快乐,是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到一个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团队中去,为之奋斗,并享受过程的快乐!”这段话在该市检察机关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中,引起了全市800多名检察干警的共鸣。
许昌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二宝说:“现阶段检察官的职业技能已基本满足执法办案需求,职业精神的塑造、职业道德的养成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迫切任务。提升境界、争做‘六有’,是每个检察干警必须做足的功课。”
思想引导是提升境界、培育“六有”检察官的基础工程。许昌市检察机关致力于构造品质高贵、格调高雅、行为高尚的检察人格和检察团队,响亮提出“人人是检察形象、案案是公正载体”;大力倡导“四实”、“五风”等良好风尚,即“工作落实、办案扎实、为人诚实、院风朴实”和“努力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务实创新之风、谦虚谨慎之风、联系群众之风”,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思想引导体系。
在3月6日召开的许昌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许昌市检察院被评为“学习型党组织”,这是该院继2009年被确定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之后获得的又一荣誉。2011年底,在河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安全感和公众满意度测评中,许昌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检察系统和市直政法机关均排名第一;在全省检察机关公开承诺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排名中连续三年进入先进;许昌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六有’是我们对检察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细化、深化、具体化,符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涵的要求。我们将培养更多的‘六有’检察官,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心群众疾苦,做群众的贴心人,为服务好、保障好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再立新功。”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湘衡充满信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