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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开别成“糊涂账”

2012-04-05 10:01: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获知江苏省江阴市中国农业银行要塞支行原行长孙锋携上亿元巨款出逃的消息后,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瞪大了眼睛,一个县级市农行支行的行长,怎么会有那么多的钱?公款?私款?还是公款变成了私款?谁都一头雾水,谁都一脸茫然。

其实,这样的事已不再新鲜。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案金额合计也超过两亿元。而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个人非法获利竟超3亿元。难怪当地百姓惊叹:“煤官跌倒,蒲县吃饱。”

以上说的3个贪官,干部级别并不高。没有犯事之前,他们和其他许多科级、处级干部一样,早晨上班,晚上下班。开会的时候,也讲廉洁奉公;汇报的时候,也说两袖清风。时不时地,还会发点牢骚,抱怨工作太累,收入太少,一个月的工资不够大老板的一顿饭钱。可是一旦败露,动辄个人财产总额就达数千万元甚至数亿元。由此不难看出,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完全成为一笔“糊涂账”。

其一是范围不明确。最初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这就把科级以下干部排除在外,留下了一个很大的漏洞。而且只要求领导干部申报个人收入,而没有涉及其亲属子女的收入。一些人只要把财产转移到家属子女名下,就可以逃避追查。

其二是申报不公开。在很多地方,哪个官员申报多少财产,比如报告自己有多少房产、多少存款、多少其它收入等等,都从来不向外公布。不仅下边的人不知道、身边的人不知道,而且连很多上边的人也不知道。而受理申报的几个人,往往又不了解实际情况。

其三是结果不核查。要想查,是很容易查清楚的。以郝鹏俊为例,到银行一查,他和子女的70余个存折,立刻就会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为了不使这项制度流于形式,必须有一个让瞒报、漏报或不报者承担相应后果的“制度保障设计”,才能具有威慑力。

其四是处罚不严厉。在很多国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如一把利刃,直刺腐败者的要害。为推动廉政建设和净化社会风气,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而在我国,因为财产申报不实而落马和辞职的官员可谓凤毛麟角。

就当下来看,官员当中又会有多少人没有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可能是十分之一,也可能是百分之一,还可能是千分之一。无论有多少,其危害和影响都不可低估。因为凡不如实申报者,其财产必有不敢告人的来历,或者是自己贪的,或者是别人送的,或者是利用权力和地位从哪个地方换的。来路不正,所以才不敢公之于众。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邸瑛琪,已连续5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尽快制定和颁布公务员财产申报法。邸瑛琪教授认为:“公务员犯罪处于高发状态,这种态势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缺失存在着一定的关系。”许多领导干部被双规往往进入司法程序以后,才被发现有大量非法的财产性收入。这说明现有的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已成为问题官员的“症结所在”。

温家宝总理近日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严格”就是一丝不苟,“公开”就是依靠公众监督。让更多的人知道每个官员的财产情况,让每个官员的申报都能经得住法律和纪律的检验。(记者 汪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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