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发货有专门公司
曾文芳于2009年3月来到北京,当时彭拥军正在北京丰台区制假药,曾文芳来了之后只是给他开车,做一些进货、给客户送假药等跑腿的活儿。
到2009年8月,彭拥军逐渐淡出这行的时候,曾文芳和侄子彭俊华一起商量觉得做快递业务更能挣钱,于是就筹划开一个物流公司。但是他们手头上没有客户也没什么资金,于是他们想到了彭拥军等一直在北京卖假药的老乡、亲戚。
一番交流之后,彭拥军他们也觉得可以做,于是天顺天利公司就这样成立了。2009年9月公司注册,股东有曾文芳、彭俊华、丰俊鹏、彭佳(彭拥军之子)、曾令芳、廖超然、狄雪莲(曾文芳之妻)。
公司成立起来之后,曾文芳就风风火火地把业务做了起来。第一步,他联络了所有认识的在北京的制假药的同行,让他们由天顺天利公司统一代为管理发货。公司给各散户的许诺是:让他们的销售看上去更可信,销量也会加倍。经过一段时间,大部分天门的老乡都被鼓动加入了天顺天利这个联盟。曾文芳终于实现了统一假药“天下”的梦想。
公司刚开始运转的时候,在行里名气还不大,每天也就几件货。但是到2010年案发的时候,每天就有几百件货从公司流出。甚至许多北京周边的散户都找到他们,先把货给他们,再由他们从北京发出。曾文芳供述时道出了其中的原因:“都选择在北京发货是因为北京毕竟是首都,可信度比较高,在北京发出去的货买药的患者容易相信,可以说北京两个字就是个品牌。”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11月,短短两年,天顺天利公司委托快递公司销售货物所得货款就超过人民币3900余万元。
在整合了制假散户资源后,天顺天利公司和邮局以及一些速递公司签订了代收货款业务。当卖假药的散户成功钓到患者后,会和天顺天利公司联系,然后公司的两位司机就会开车上门取货。散户同时把患者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和代收货款的金额通过QQ传给天顺天利公司的彭俊华,彭俊华把信息打印出来后粘贴在货箱上,再由速递公司上门取货。患者收到药品付款后,速递公司会把钱打进天顺天利公司的账号,公司再把钱打给广大散户们。
在这个流程中,天顺天利公司会收取散户货款的5�5%作为返点,以此作为公司主要利润。
天顺天利公司的管理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保密,他们给每个制假药的散户都制定了一个固定的编号,根据编号进行日常的进货、汇款等业务,真实姓名都不出现。散户之间很少接触,沟通只靠电话。
每个散户所生产的假药在天顺天利公司也都有一个独有的代码。例如北京良乡有一个姓鲁的散户,所卖的假药代码256、258、268、266(这四个代码账目内金额共计769万元)。
2010年10月,曾文芳和丰俊鹏又另外注册了一个颂康福科技有限公司,目的就是把天顺天利公司停掉,把里面的所有业务转过来,因为曾文芳认为,“我们这种公司不能长期使用一个名字,容易出事,换个名字再干,其实业务是一样”。
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7·16”案件中涉及到的近千种药品均按假药论处,对人身健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犯罪嫌疑人大多为初中或小学文化,没有任何医疗工作经验,在配药时,犯罪嫌疑人将各种药物粉末随意搭配,危害性较大。
然而,由于流毒时间长,加之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较大力度的广告攻势,如在《黑龙江日报》、《河南日报》、《益寿文摘》、《辽宁老年报》等省级主流、专业报刊投入大笔广告费发布广告等,许多患者没能及时察觉,甚至在案发后,还不断有患者打来电话询问药品信息,还有一些老客户表示“疗效很好,希望能继续购买”。
日前,石景山区法院已对本案中20多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杨德仿夫妇、彭拥军、曾令芳夫妇、曾文芳夫妇等人已于2011年12月2日被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石景山区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对于石景山区检察院已提起公诉的另外30多名被告人,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对于这次案件为何能达到如此规模,大批量假药如何能平安生产这么多年而没有被查处,办案检察官认为: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对药品的行政执法多停留在对药品经营、流通证照的审批层面,对假药违法行为的监管难以顾及。具体来说,一是职能部门对药品原材料及医药器械在市场上的流通监管不力,使得被告人能轻易获得制药材料及封口机等制药器械,为被告人制造假药提供了便利;二是网络监管不力,任由假药广告在网上泛滥,为假药流通提供了便利。三是快递等物流企业对所承运物品审查不严也让销售假药者钻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