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矛盾化解

舒晓琴:把调解作为办案首选方式 审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2012-04-01 14:42: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光明网 

    舒晓琴参观数字法庭。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松涛 黎璆元春华)3月31日,江西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舒晓琴一行到抚州中院调研指导工作。抚州市市长张和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勒世标,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刚等陪同调研。

    在抚期间,舒晓琴看望了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并在办公综合大楼前与他们合影留念。随后,舒晓琴参观了该院审委会议室、数字化法庭、远程提讯室等场所,亲自点击了该院办公、办案流程系统,浏览了抚州中院内网。视察中,舒晓琴一边走,一边听取该院院长柯军关于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舒晓琴指出,抚州中院班子强,班底好,法院机关面貌充满朝气,干警精神状态很好,硬件建设上了新台阶。特别是信息化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合理调度资金,建成了与省高院、基层法院联通的三级专网,实现了庭审同步录像、电子证据同步展示。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大幅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法院工作管理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法院文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值得肯定。

    对于今后一段时期的法院工作,舒晓琴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切实吸取一些事件的教训,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法院是各种矛盾的最后集结地,处理不好就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老百姓的诉求,只要矛盾反映到法院,就要认真对待,毫不懈怠,妥善化解,以实际行动赢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二要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是当事人都乐于接受的案件处理方式,能够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效果好,效率高。全市法院要把调解作为案件审理的首选方式,增强工作责任心,创新工作方式,讲求调解艺术,切实做好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协调,刑事、执行和解,审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要切实提高法官素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提升法官能力素质。只有不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才能从源头上真正提高案件质量。要加强法官学习培训的力度,开展学习交流,检验学习成效。四要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政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法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迎接即将面临的新挑战。要通过专门培训、请专家授课、开设论坛等多种形式,学习好、讨论好、消化好刑事诉讼法修正的精神实质,切实提升干警运用法律的水平,驾驭法律的能力。

[责任编辑: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