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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成摆设

2012-04-01 08:53: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政法笔谈

    湖北英山是集贫困山区、革命老区、库区于一体的山区小县,经济相对落后。作为该县一名人民陪审员,如何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依法参加陪审、依法调解,是经常需要思考的问题。笔者当了8年的陪审员并参审案件200多件,从自身体会出发,认为要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做到让双方的当事人满意,让审判长满意,让群众满意,必须要用好“三心”才能促进“三个转变”。

    首先是对待陪审工作要热心。要以一个平和的心态看待陪审,以一个热心的态度对待陪审,在法庭上要全心全意进入角色,维护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要知道双方当事人都是都是为了寻求法律的保护,他们在法律上人格、人权、地位都是平等的,更应受到尊重。有着这样的一颗热心,就可以专心搞好陪审员工作。每次陪审前,要对案件的材料系统认真地看一遍,认真分析,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分析将案件情况全面掌握,对重点、难点、疑点要用笔记下来,到开庭时就可以问双方的当事人,使问题一目了然,案件逐渐清晰明了,通过专心分析促使案件由模糊向清晰转变。

    其次是开庭陪审要用心。每次陪审都要带上笔记本,关掉手机,做到集中精力审、认真听、用笔记、用心思考、寻找突破口。陪审员责任重大,不能陪而不审成“摆设”,是既要陪又要审,往审判桌前一坐就要进入角色,充当一名审判员。当遇到难点“山重水复疑无路”时,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后,会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促使当事人由不理解到理解的转变。

    第三是轻判重调要尽心。每次的案件的参审都要本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笔者参加陪审的案件大部分是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许多时候需要设身处地审案件,将自己在工作生活过程中的经历、所思所想说出来让当事人从中受到启发,起到感化、引导的作用。有一次,在一起个体户起诉顾客的经济纠纷案调解时,笔者从做生意的艰辛说到做人的诚信,要互相理解,要体谅顾客的困难,可以制定还款计划,分批结算。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协议,并握手言和。通过细致耐心的分析、审理,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使案件调解,慎用判决。使案件实现了由判决到调解的转变。(记者 童曙明)

    (作者单位: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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