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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活力四射

2012-03-31 11:20: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3月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立法、监督等方面展示了过去一年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对未来一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向人们呈现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走过半个多世纪光辉历程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实践中的蓬勃发展之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活力四射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场。经过多年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蓬勃发展。陈建力 摄

  ■立良法

  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2011年3月,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以此为新起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修改刑事诉讼法、职业病防治法、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2011年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14件获得通过。一回回研究论证、一遍遍专家座谈、一次次征求意见,公众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参与国家立法。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军人保险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吴邦国强调,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更加注重修改完善法律与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对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发言人李肇星表示,新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的法律。

[责任编辑:金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