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李娜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53个先进集体和72名先进个人因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期间表现突出受到最高检表彰。
据了解,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006件7309人,提起公诉2986件5740人;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261件1721人;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49件90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13件29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102件146人。最高检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公安部、最高法等部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6批20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