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黎家经济能力确实有限,2009年9月21日上午,李卫星联系河北高院和秦皇岛中院黎案承办法官,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陪同下,一同驱车赶到葫芦岛市政法委。详细了解黎案判决情况和中央有关司法救助政策之后,葫芦岛政法委领导与李卫星等人达成了由黎家主赔,河北高院、秦皇岛中院和葫芦岛政法委各自救助一些的解决方案。
获得葫芦岛政法委承诺后,李卫星等人当天下午赶到了孟家所在村委会,与绥中县人民法院一名当地派出法庭庭长,以及孟家所在村村支书,一道与孟家父母展开了艰难的调解工作。
开始,孟父孟母一口咬定要黎某以命相抵。紧要关头,深受当地百姓信任的法庭庭长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发挥了作用,孟父孟母情绪缓和了下来。考虑到孟父孟母内心感受,法庭庭长和村支书还特意将孟父孟母拉到屋外“秘密磋商”。返回屋子后,孟父孟母说可以商量。为了防止漫天要价,李卫星诚恳地说,黎家情况你们是知道的,请实际点儿。村支书也说,面对现实吧,孩子没了,差不多就行了。孟父低着头寻思了半天说,8万元吧。
孟父开了口,李卫星松了一口气,当即答应。
为了客观、实地了解黎家经济状况,李卫星一众特地赶到离孟家不远的黎家所在村委会。村委会干部说,黎某家里确实很困难,黎母多病,奶奶70多岁,黎父前几年靠外出打工才盖了几间房子,欠亲戚朋友的债现在还没还上。获悉李卫星等人来意后,村委会当即出具了黎家贫困证明,还一口答应帮助黎家筹款。
当晚,李卫星马不停蹄地赶回秦皇岛中院,会见了一直在此等候“宣判”的黎父黎母。得知孟家松口,黎父黎母喜出望外,当即表示马上筹钱。
一段时间后,河北高院和秦皇岛中院两位承办法官电告,两院领导同意司法救助方案。随后不久,秦皇岛中院又电告,黎家赔偿款已到账。
李卫星心里踏实了下来。
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不核准死刑裁定。2010年2月9日,河北高院重审改判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