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晓群 通讯员 彭继友)3月2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今年,我省将着力实施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四项巩固提升工程,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司法所建设巩固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实施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鼓励建立以调解员个人姓名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调解工作标准,积极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
实施 “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巩固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推进各地通过政府投入等多种方式,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同时依托社会力量,发挥社会企业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积极作用,在每个县(市、区)确定1个至2个企业,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实体或安置基地。实施“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提升工程”,加强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所的综合实力。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申请、受理、指派渠道,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