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地方要闻> 江西

江西医患纠纷调处明确“三个坚决不赔”三成零赔付

2012-03-22 13:53: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江西医患纠纷调处明确“三个坚决不赔” 近三成医疗纠纷以零赔付终结

    法制网南昌3月22日电 记者 郭宏鹏 黄辉 “在医患纠纷调解过程中,坚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三个坚决不赔’,”江西省卫生厅副厅长万筱明21日在省综治委全体会议上表示,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对“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患方维权走上合法、依规、理性的轨道。2008年以来,全省近三成医疗纠纷以零赔付终结。

    “发生医患纠纷后,医患双方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果导致双方都不满意,矛盾愈演愈烈。”万筱明介绍说,江西紧紧抓住“调解、处置、预防”三个环节,坚持部门联动,不断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据了解,从2009年起,江西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专职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2011年,南昌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还组建了南昌地区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将省直省管医疗机构和驻赣部队、武警医院发生的医患纠纷一并纳入调解体系,积极探索医患纠纷属地化管理模式。截止今年3月中旬,该调处中心共接待咨询近400批次,受理医患纠纷40余起,调解结案30起,结案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通过搭建第三方调解机构,不仅把医患纠纷从医院内引到医院外调解,而且由于调解中心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这样就大大提高了调解的公信力。”万筱明表示,在此基础上,江西充分发挥制度的优势和综合治理的优势,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调处医患纠纷。

    这多种手段分别为:一是教育手段,通过正面教育疏导,缓解和理顺患方情绪,引导患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正当渠道,以合法理性的形式表达诉求;二是行政手段,对重大医患纠纷,综治部门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通报,立即通报患方户籍所在地的综治办,通知基层组织派员到现场协助化解;三是法律手段,对威胁、侮辱、殴打、挟持医务人员以及借机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烧等7种违法行为的,医院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是救济手段,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医患纠纷当事人由民政部门予以适当救助。

    “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仅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难以解决问题,必须整合各方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江西省综治办主任张传发在接受法制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此,省综治办、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处理异地就医引发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南昌地区还制定了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分级响应机制,明确了用警规定,对处置因医患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能够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此外,江西定期召开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部门联席会议,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即医疗机构加强投诉管理,力争第一时间化解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防止事态失控,引导纠纷合法解决;综治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严重扰乱医疗秩序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司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做好司法调解工作;第三方调解机构及时承接和化解重大医患纠纷。

    据悉,近年来在打击“医闹”、“医托”专项整治行动中,江西共抓获“职业医闹”120余名、“医托”20余人次,查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47家,取缔“黑诊所”38家,困扰医院多年的“医闹”、“医托”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还了解到,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江西专门制定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问责,并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与此同时,该省坚持每年系统收集、分析医疗安全信息,形成《江西省医疗安全年度报告》,坚持每年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检查,做到医患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2011年12月,中央综治办、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国保监会等五部委在景德镇市召开全国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医患纠纷调处“江西经验”。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