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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首次全会召开

2012-03-21 13:57: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青海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首次全会召开 强调 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法制网西宁3月21日电 记者 韩萍 今天上午,青海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会议总结通报了2011年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2年省综合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沈何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何要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要抓好四方面的工作。第一,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建设。在充实基层力量、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等方面狠下功夫。第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要建立完善青少年诉求反映机制,主动收集青少年意愿,倾听青少年的愿望和呼声,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第三,不断优化净化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以净化互联网、手机媒体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和技术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网络、网吧、荧屏、声频视频净化工作。第四,进一步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采取强化监护、学习辅导和就业培训等措施,改变“失学、失业、失管”状态。

    沈何强调,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做到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从成员单位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群体,实事求是地摸清情况,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探索有实效性的方法,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实际工作效果。充分调动各地、各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重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科学运用多种督查手段,对工作的落实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