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室主任 洪向华
践行诚信观没有旁观者
诚实守信是人和人在社会交往中最根本的道德规范,也是一个人最主要的道德品质。在张凤毕一家诚信还债的故事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康福洲、李福、杨成光三个人的工作根本就不搭界,他们却不约而同地与农民张凤毕成了知心朋友。毫无疑问是因为张凤毕的诚实守信感召了这些人,带动着他们去做更多守信的事情,以回馈于社会。
人民群众是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蕴藏着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的巨大热情和创造活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人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提供了舞台。只有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要求的时候,才能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参与、携手推进的生动局面。
农民张凤毕一家也许并没有很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但是他们坚信“做人,得讲信用。宁可自家人受苦,也不能让人戳脊梁骨。吃苦,良心才能安”;他们坚信“父债子须还,子债父得还”的做人基本道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诚信之歌。他们承诺、践诺的事迹形成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使更多的人加入到诚信建设中来。
张凤毕一家践行诚信观的事迹启迪我们:践行诚信观没有旁观者,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经济生活中,个人要诚实劳动、守法经营,不做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制假售假等坑害消费者的事;在政治生活中,个人要不讲假话、空话、套话,各级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严格遵诺守信,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在企业和交易中的法人、自然人在市场行为中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诚信原则、公正原则,真正做到诚实守信、货真价实、公平买卖、童叟无欺,用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社会的需要。
需要强调的是,党员干部要在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诚信观,就会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社会风气就会越来越好,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就会进一步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