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公安消防部门为辖区住户配备消防“四件套”。 胡晓凡 摄
近年来,浙江省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和“清剿火患”战役为抓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网格排查、监督管理、服务保障、考核问责等5大体系,努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破解了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不会抓、不会管”的难题,实现了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连续第8年实现火灾指标“零增长”。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体系。全省1346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消防安全委员会,1316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消防工作站,依托全省1051个公安派出所设立消防监管室897个,覆盖率达到85.3%,组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442支。同时,全省设立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员35994名,经常性开展消防巡防和安全提醒。
建立健全网格排查体系。专门出台了“网格化”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发动60万名基层工作人员,划分乡镇(街道)“大网格”1346个、村(居)“中网格”31627个、街区(楼院、村组)“小网格”21万个,培育大、中、小三级“网格化”工作示范点55个,并对全省排查的3659个社区、27968个村庄、306万家单位场所均建立了专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推动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区域性难题。目前,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22741处,已整改完毕20781处,累计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7562处、面积达66.5万平方米。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逐个网格落实综治中心、安监所、消防工作站等基层站所在火灾隐患排查、巡查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研发推广智能火灾报警系统,帮助全省3919处“群租房”配备了9560套火场逃生“四件套”。同时,强化消防培训指导,累计培训乡镇(街道)负责人5379人次、基层工作人员12.5万人次,全省1021个消防工作站的4538名工作人员通过了消防上岗资格考试。“清剿火患”战役以来,表彰各级消防工作站660个、公安派出所536个、专职消防队228支、基层工作人员2030名,发放奖金3508.5万元。
建立健全考核问责体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核内容,每年实施考评奖惩,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刚性问责。“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全省有220名乡镇(街道)负责人因履职不力或辖区发生火灾被约谈、有42名乡镇(街道)负责人被通报批评、有6名乡镇(街道)负责人被免职,有1名乡镇(街道)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14名基层工作人。 傅晓波 曾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