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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九大亮点彰显人权保障

2012-03-15 11:07: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求是理论网 

    亮点三: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严防刑讯逼供

    佘祥林案件、杜培武案件、赵作海案件等冤假错案,吹响了遏制刑讯逼供的“号角”。修正案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发展。

    修正案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取证原则,同时,为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性,防止翻供等,修正案规定了录音、录像以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其中,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必须录音或者录像。针对非法证据,修正案在审查起诉程序、庭前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均设置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环节,形成了对刑讯逼供的“六道纵深防线”。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不是“可以”,而是“应当”讯问被告人的一个核心考虑即是:通过直接讯问尽最大努力查证有无刑讯逼供等,防止错杀。

[责任编辑:庞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