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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九大亮点彰显人权保障

2012-03-15 11:07: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求是理论网 

    亮点二: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修正案在侦查权的制度设计上给辩护权作了相当大的让步,侦查程序不再是“针插不进、水泼不入”的私密空间。

    修正案吸纳了2008年新《律师法》的许多规定强化了辩护权对侦查权的制约: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实施主体等。

    其中,较为显著的变化体现在修正案初步构建了一套以参与、说理、投诉为特点的“沟通机制”:如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有权申诉或者控告。同时,辩护律师的职业保障和诉讼权利得到了加强:辩护人涉嫌犯罪的,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以避免打击报复。

[责任编辑:庞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