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首席记者 陈泽华 实习生 杨宛冰) 去年,自治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69起94人,处理民警83人,追究刑事责任7人,查处违反“五条禁令”案件6起6人,追究领导责任4人。这是3月13日记者从全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1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群众最期待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作风建设年”为统领,重点整治“懒散庸拖贪”、“冷硬横推”、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作风问题,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规范民警执法行为。通过开展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集中治理和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累计投入2亿多元专项资金,对406个基层执法办案场所进行了功能区改造,建成办案中心225个,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全区公安机关共排查案件180532起,清理涉案物品38993件,涉案现金、保证金及有价证券等5887万元,整改问题案件236起,解决因涉案财物长期上访案件37起。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表示,今后,公安机关要在践行“新疆效率”上出实招,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对各类腐败分子坚持“零漏网”,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做起,侦破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特别是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窗口部门和派出所等一线单位,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办事难”、“出行难”等问题,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深入分析“难点”和原因,制定出台一批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真正得实惠。
除此之外,各地公安机关发生涉案人员死亡及违反“五条禁令”等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实行更加严格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发生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县市公安局一把手将到公安厅做检查,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