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专题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表彰宣传李彬、吴群、郑喜兰、顾晓生、邵明强、李宪中、马俊欣等先进典型,夯实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思想基础。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法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完善和推行公开选拔、逐级遴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检察官。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共培训检察人员11.9万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完成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分州院检察长轮训,对全国基层检察长进行领导素能专题培训。开展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网络培训、岗位练兵和论辩赛。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西部检察人员946名。
坚持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对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巡视等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听取和评议10位省级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对5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加大对执法行为、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的督察力度。集中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排查和解决自身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176名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0名,同比分别减少34.1%和47.4%。
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面部署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改进基层检察人员招录方式,实施基层检察院人才工程,深化东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人才对口支援工作。落实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争取中央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资金和补助投资,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支持力度。加强检察援藏援疆工作,组织对口支援单位签订协议217个,促进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区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专门部署落实“两会”审议讨论意见。按照全国人大要求,进一步做好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坚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86件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5件提案,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落实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参与检察决策等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3192件。
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就案办案、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政策、准确适用法律、办理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三是违法违规办案和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少数检察人员顶风违纪,执法犯法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检察院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不高,案多人少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检察工作安排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
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部署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自主创新。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既坚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又保护改革热情、支持创新创业。重视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文化事业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更加关注民生,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完善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坚持检力下沉,推进巡回检察、视频接访等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拐卖儿童妇女、“黄赌毒”等犯罪。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促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加强涉检信访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破坏生态环境、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涉及的案件,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犯罪,进一步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