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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在探索中谋发展

2012-03-04 08:51: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两项工作是在不断探索实践当中出现的新事物。怎么样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如何更有效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大胆地摸索。

    要做好这项工作,首要的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现行相关法律,把握当前社会面临的各种问题。因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一项新事物,也是检察机关工作所涉及的新业务,如何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对法律以及中央部门的文件规定怎么样去理解,这都是一个学习、探索和研讨的过程。

    目前,四川对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还处于创新、发展和完善的阶段。因此,要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和科学发展。

    一、以理论研究为基础,推进制度化建设

    目前,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还缺乏比较系统、协调的规定,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在具体政策层面还显得有些零乱、分散。为了处理好这些实际问题,四川省检察院通过召开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会,组织相关检察业务专家在会上提出建设性建议。各市区检察院也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课题组,明确责任人,抽调骨干承担课题任务,深入基层调研,动员多方力量参与理论研究,重点对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什么样的考核体系、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社区矫正检察机构建设等各方面的内容加以调研探索。四川省三级检察院相关部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及时宣传和上报各自的做法和体会,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有的检察院注重借鉴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好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化,必定将推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社区矫正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创新活动,没有成熟的经验和现行的模式可以借鉴。同样,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成部分,也需要开拓创新。就四川省而言,各级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方面有很多创新:有的地区从制度上创新,建立了一套相对比较完善、科学的工作制度;有的地区从内容上创新,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矫正的各个工作环节,建立有效的监督方法,通过查办案件、纠正违法、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大胆开展监督工作;有的地区从机制上创新,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形成多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有的地区从工作机构上创新,成立乡镇检察室、社区联系点,在检察院内部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在司法局(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通过转变工作方式,将法律监督工作放在基层,落实在一线,切实增强了监督实效。笔者认为,各级检察机关只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创新实践,只要在法律框架内,就可以开拓思维、大胆探索,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新方式、新途径,提高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促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各级检察机关成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院监所检察部门,由监所处(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级院党组和检察长要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

    (二)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具备成立社区矫正检察机构的地方,可以探索成立专门的机构,不具备条件的,通过乡镇检察室或联络点的方式来开展工作。同时,要合理配备人员,从人员、经费、物资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得好。要加强对相关检察人员的培训,学习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建立帮扶机制。要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他们,借力、合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他们安心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结合四川省检察机关近年的工作实际情况,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关键是:切实坚决贯彻党中央、高检院、省(市)委政法委和省(市)院党组的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作者郭彦——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责任编辑:庞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