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促和谐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五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万余人,起诉7.3万余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33件,涉案1292人。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制定实施《专项预防工作规则(试行)》,加大重大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近五年来,共依法监督应刑事立案而未立案、应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2301人次,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捕3601人,不诉1060人,共提出刑事抗诉78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直接改判和重审、再审43件。深化“量刑建议”探索,积极参与量刑程序改革,促进罚当其罪,推动量刑公正。深化法律监督说理工作,推进阳光检务。开展互联网上“检察连线社区”,设立“检务接待大厅”、“社区联系检察官”等,及时掌握社情动态,有效化解和预防纠纷。在批捕、起诉、刑罚执行与社区矫正等环节,建立完善外来人员犯罪平等处理,促进社会融合与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等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各方合力确保孩子安全
团市委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市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和25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94家,其中全国级10家。此外,团市委建立了24小时全天候运行、100%全程式跟踪服务的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咨询和跟踪服务。全市有社区矫正、禁毒防艾、维护交通安全、治安巡逻、消防安全、法律服务、矛盾调处、心理干预、反邪教、重大赛会服务等平安志愿者9.8万余人,他们在平安宁波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教育部门十分重视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近年来,全市学校通过上安全教育课等形式,开展师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防护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全市1682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开展法制教育和应急常识宣传,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了强化校园安全,目前各县(市)区学校共配备保安4318名,并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配置了专门防护器械。教育部门还不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记者 崔小明 通讯员 黄正华 胡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