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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创新社会管理 力推“两法衔接”

2012-02-16 13:23: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石家庄政法综治网 

    “两法衔接”是一项涉及社会管理各方面、多领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工作协作,才能取得预期成效。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扎实开展,当前,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建好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解决信息共享、案件查询、线索及时移送等核心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的基础。石家庄市作为省会市,又担负着全国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城市重任,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必须高水准、高质量建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这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的必要条件。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各部门之间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的有效保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监督制度、日常信息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监督制度,使移送、受理、立案、办案等各个环节形成闭环衔接,坚决防止和有效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

    强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自身职能是确保“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着眼社会管理工作全局,从充分履行自身职能着手,不断强化执法手段,消除执法盲区和死角,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及时发现、查处各行业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办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使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严格问责查究。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和依法问责查究,是确保“两法衔接”工作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无论在“两法衔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还是对于具体的实体个案查办,都必须把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整个办案流程,做到有案必查、有法必依、有错必纠、执法必严。既要及时查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又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涉案人员的责任。(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志鹏 原载:河北法制报检察周刊)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