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代省长朱小丹)
一、2011年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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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5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97元,增长12.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372元,增长18.8%,实际增幅创1983年以来新高。8年来城乡收入比首次缩小到3倍以内。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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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实施“双转移”与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培训农村劳动力85.5万人,转移就业137.6万人,18.6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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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加快。出台实施《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以绿道网为抓手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珠三角新建城市绿道网2828公里,东西北地区绿道网建设启动,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3平方米。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设施不断完善。探索大运量公交导向开发模式,完成珠三角城际轨道第一批站场土地综合开发规划。中心镇集聚、辐射能力加强。名镇名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全省城镇化率达66.5%。
(四)深化体制改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珠三角地区率先探索城乡一体化改革,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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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制改革实现新突破。成立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出台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及七个配套文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专业社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制度不断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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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幸福广东建设初见成效。编制实施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加大民生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达4233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3%。十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
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7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46%.城乡养老保险体系逐步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新农保覆盖面大幅扩大。城镇全民医保成效突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8%,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以上。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达到1500元以上。继续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快发展。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任务。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计生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教育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欠发达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化建设全面铺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推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步伐加快。代课教师问题基本解决,90%的县(市、区)基本实现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城乡社区群众文化设施扩大覆盖。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显著加强,获多项国家级文物年度奖。成功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系列活动。广州、江门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实力提升。成功举办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实现广东妇女儿童十年发展规划目标。参事、文史工作取得新成绩。国防建设、军民共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宗教界服务社会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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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力量有效整合。流动人口居住证适用覆盖面扩大。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应急管理能力有新提高。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监狱劳教、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戒毒康复等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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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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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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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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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
……… 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流通体系。逐步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拓展绿色、健康、文化、网络等新型消费,打造珠三角高档品牌消费圈。深入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扩大旅游综合消费。有力开展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三打两建”行动,整顿和改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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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加大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重点项目、“三农”、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投资。努力扩大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投资。继续提高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比重。抓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市和城际轨道交通、环境保护、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投融资,切实扭转基础设施投资下滑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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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物价总水平。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推动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网络化、规模化发展。搞好商品产运销衔接。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价格秩序。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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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在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和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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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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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珠三角“四年大发展”目标任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运营一体化,重点加快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及公路网建设。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电子收费,实现珠三角年票互认、公共交通“一卡通”及广佛肇、深莞惠通信一体化。加强三大经济圈内外产业协调,打造基于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和产业化协作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实行社会保障“一卡通”。
推动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县县通高速公路。推动粤东、粤西建设以石化、钢铁、能源生产为主的沿海重化产业带,发展特色经济、海洋经济和现代农业。推动粤北地区发展生态型、循环型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制造业集聚区和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推进汕潮揭、湛茂阳都市区一体化发展。实施“反哺工程”,鼓励引导东西北地区在外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推动环珠三角地区加快对接珠三角,促进粤东融入海西经济区、粤西融入北部湾经济区、粤北融入南岭生态区。
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科学修编城乡总体规划,努力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文明、宜居、承载力和可持续能力强的城市化道路。与港澳携手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科学开发、从容建设广州南沙等城市新区,积极稳妥推进旧城区更新改造,注重彰显城市新建筑岭南文化特色。复兴岭南历史文化街区。推进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智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城市发展投融资机制,推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试点。加强中心镇建设,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
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制定实施与主体功能区建设配套的政策措施及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推进清远、增城、云安等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支持韶关、河源、梅州相关县(市)开展南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与保护。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融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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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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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住房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组织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建立以廉租房、公租房为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实行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建立“以需定建、分类保障、轮候解决”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给制度。创新公租房建设模式,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确保用地供应。改革分配管理制度,促进保障性住房资源公平分配和良性循环。健全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试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与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放宽准入限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拓展社会工作人才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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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全面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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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深入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艺下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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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深入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健全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储备培训。实施扶创业带就业计划,推进创业型城市(县、区)创建。建设国家级职业能力开发评价示范基地。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加大教育投入,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教育支出。推动学前教育扩容普及和幼儿园规范促优。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启动建设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发展工程。建设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实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推动粤港澳和中外合作办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统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健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办法。实现新农保全覆盖。推进医保城乡统筹,推动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制度。积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灾害救助标准。
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调整省级增补药品目录,将村卫生站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启动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完善城乡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扩大“治未病”试点范围。
完成扶贫开发“双到”任务。认真实施省扶贫开发条例和实施意见,实现3409个贫困村、37万贫困户基本稳定脱贫。推进产业扶贫,发展“一村一业”。推进金融扶贫,扩大贫困村小额贴息贷款和农民互助资金试点范围。加强科技扶贫、智力扶贫。加快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继续办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抓好援疆援藏及对口帮扶工作。
做好人口计生、体育、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落实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体育设施,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伦敦奥运会备战和参赛工作,做强体育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做好残疾人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人防、统计、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健全动态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贩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社会管理创新,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做好信访、调解工作,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推行“一证通”制度。强化和改善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引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强化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严格食品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加快气象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各位代表!今年省财政将投入446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0万人,促进创业1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0万人。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4.39万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600户。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1374户渔民安居住房建设和700个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1.5万贫困户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华侨农场危房改造5000户。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新农保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财政资金安排。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水平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0%左右。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0万元,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制度。解决下乡知青的养老保险问题。四是深入开展价格惠民。向全省城市低保对象一次性发放每人4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35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510元的临时性生活补贴。提高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贴标准。落实对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成品油价格、农作物良种等各项补贴。推进平价商店进社区进乡镇,确保全省平价商店不少于3000家。五是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长效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奖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30%的县(市)。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50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转岗培训425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为全科医生。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待孕夫妇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以及免费孕前检查。六是推进文化惠民。扶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或完善设施设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40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0个,城乡社区文化室1000个。建设7815家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完成24万场农村和外来工电影放映任务。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新建乡镇农民健身工程129个。支持欠发达地区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七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建设25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500所村级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助学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补助。引导和扶持欠发达地区建设1000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提高城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政策。投入5亿元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八是强化养老助残服务。新建20个养老福利机构,为社会养老提供8000个床位。建设15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对福利院残疾老人、“五保”、低保家庭残疾人及有需求的其他残疾人等提供免费或低偿康复器具装配服务。九是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条件。新增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0万。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城镇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在粤务工城乡劳动者,对在申请入户地长期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加分。制定配套政策,将所有高级工以上技术职称外来务工人员88.3万人列为今年入户城镇对象。资助1万名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入读高等院校。取消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十是抓好食品安全。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评选设立1万家食品企业和5000家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安全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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