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深入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引导其在法律框架内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四有一化”建设,深化城市和谐社区创建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活动。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特殊人群社区矫正、安置帮扶、集中收治模式和联动管控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建立完善互联网动态管控、信息巡查、舆情监测机制,健全网络民意采集、沟通、引导机制。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启动筹建中央救灾物资长沙储备库,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整合检验检测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努力营造安居乐业的环境。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加强煤矿、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非法采砂、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完善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坚持和完善“三调联动”,发挥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调解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畅通人民来信“绿色通道”,构建就地解决问题、维护群众权益的“一站式”工作平台。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维稳平台和社会治安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形成高效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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