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服务资讯

“四招”提升危爆物品安全系数

2012-01-10 10:27: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张建平

江西省萍乡市是个资源型工矿城市,拥有生产、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单位226家。针对企业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状况,萍乡市公安局治安系统不断创新管理工作思路,通过“以学习、培训促提高,以检查、整改促落实,以严罚、重处促转变,以法律、规章促规范”4项举措,提升对危险爆炸物品管理的安全系数,实现了多年民爆物品零被盗、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以学习、培训促提高。为提升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该局治安支队聘请民爆生产厂家高级工程师和从事民爆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所有从事民爆物品购买、储存、配送、爆破和清退作业人员每年举办了多期、每期7天的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

——以检查、整改促落实。该局建立的市局、分(县)局、派出所民爆物品3级管理体系,对涉爆行业的运输、储存、爆破作业现场进行常态化的反复查、查反复,及时发现和消除危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对事故苗头和事故责任,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以严罚、重处促转变。通过多年的教育和培训,大多数企业能够自我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但仍有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公安机关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敷衍塞责。还有一些企业忽视对民爆物品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的监督管理,导致有些库管员对代领、代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用量不符合常态,以及从未有退库现象也不向上反映,还有对井下爆破也不派安全员监炮、爆破员将雷管挪作他用等等。针对这些不顾公共安全的企业,该局一律予以严罚、重处。

——以法律、规章促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物品的规范化管理,该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针对萍乡实际,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共同研究制订了《萍乡市民爆物品封闭管理办法》,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证了不合法企业、不合格人员接触不到民爆物品。同时,以公安部颁布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两个标准为契机,对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从设计、施工开始,严把验收关,对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安全间距、防雷、避灾等安全措施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准使用民爆物品;有资格使用民爆物品企业,也利用民爆监控系统对其月用量进行网上巡查和备份,发现异常,及时分析、排查。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