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在粤外国人服务管理
15建立健全在粤外国人服务体系。完善外国人入出境、通关、居留等服务措施,为外国人在粤工作、生活、学习等活动提供便利。坚持以社区为依托,外国人居住或活动较多的乡镇(街道)应当在街道(镇街)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外国人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外法律法规、中外文化宣传和社区交流活动,促进中外居民和谐共处。
16完善外国人就业许可制度。制订发布外国人入粤就业职业管理目录,实施外国人就业管理分类调控政策。落实外国人入粤就业许可制度,对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申请、办理、终止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外国人就业日常监察制度,按照“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聘用外国人较多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督促用人单位规范聘用外国人并加强日常管理。
17强化涉外违法问题整治。坚持堵疏结合、源头管控和常态清查并重,有效解决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问题。坚持将外国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涉外人、屋、车、组织等的管理。严格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实现全省旅店业和派出所采集外国人住宿登记数据的信息系统全覆盖。开展常态清查行动,依法查处外国人各类违法行为。
七、加强组织保障
18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规范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各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口服务管理格局。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办法,由社会组织承接对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鼓励和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和社工参与服务,提高服务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19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将任务目标和责任要求分解到位,推动地方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的落实。坚持将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绩效考评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评体系,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