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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12-27 08:52: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网 

    三、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十)优化社区居委会工作队伍结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原则上按照每300户常住人口配备1名专职人员。社区居委会一般配置5至9人,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女性成员应占有一定比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鼓励引导本社区内的党政机关、工青妇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职党员干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通过民主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十一)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定期培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每年至少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成员和专职工作者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建立学习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应资格、学历。建立健全工作奖惩机制,定期对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工作绩效考核。

    (十二)增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生机活力。积极将优秀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培养发展成为党员,适当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比例。建立和完善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乡镇)领导干部的制度。宣传报道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好人好事,表彰奖励优秀的工作人员。

    四、推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推进“六个一”工程建设。制订社区办公及服务活动设施建设标准,打造社区服务“15分钟服务圈”。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力争到2015年,有条件的社区建有一个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健康计生服务中心、家庭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小广场或公园。中心城区管辖范围较小的社区可以街道为单位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活动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社区办公用房和室内服务设施面积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规范商业开发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及移交管理。

    (十四)规范设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按照资源节约、便民利民的原则,科学合理设计、使用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提倡“一室多用”,提高利用率。推进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实施机构门牌、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宣传公告、服务窗口“五统一”标准。

    (十五)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改善社区居委会信息技术装备条件,积极推进管理服务工作电子化,逐步实现“一网式”、“一号式”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社区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建设管理规范、内容丰富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网,为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居民互动、生活资讯、电子商务等信息。鼓励社区居委会积极利用博客、微博、网上社区等新渠道,加强与社区居民沟通联系。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