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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1-12-26 08:52: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网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十二)建立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合理界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对社会工作的投入和支持。

    (十三)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以体现专业人才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人员,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薪酬标准;城乡社区和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岗位津贴制度。落实社会工作人才的社会保障政策,按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十四)畅通社会工作人才流通渠道。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选拔机制。在制订公务员年度选拔计划中,逐步扩大面向社会工作者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比例。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社会工作人才到贫困山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对口支持力度,推进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社会工作人才的交流合作。取消现行限制人才流动的规定,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受聘于我省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才,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可在工作所在地入户或在居住地享受积分制入户政策。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可办理居住证并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

    (十五)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意见“直通车”制度。发挥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基层、了解群众需求的优势,畅通社会工作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适当增加社会工作人才代表的比例。各级党政部门尤其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立社会工作人才建言献策智囊箱。重大社会建设政策出台前,要征求社会工作人才代表的意见。

    (十六)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以政府激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激励为主体,采取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有效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十七)强化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定期组织工作评估,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抓紧出台《广东省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暂名),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大量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生动局面。

    (十八)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各级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协调解决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鼓励各地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管理机构在行业自律、权益维护、业务培训、纠纷调解、合作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十九)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宣传有关加强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通过“岭南社工节”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重视社会工作发展、尊重社会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