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 , 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菜,生活的烦恼向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洗洗筷子,刷刷碗,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平平安安……”,陈红以一曲《常回家看看》唱遍大江南北,五湖四海,这首歌曲之所以如此感人,是因为歌词中渗透了浓浓的亲情、爱情、感恩之情,尤其是唤醒了中国人感恩的心。 在拨开物质的迷雾,祛除浮躁的心态之后,更多的人燃起感恩情结。重忆中国古训,不难发现, “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 是感恩, “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 是感恩; “ 衔环结草,以恩报德 ” 是感恩, “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 更是感恩。感恩,是 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时的 简单提醒,是深夜里对爸爸表达思念时的一条短信。常怀 “ 感恩 ” 之心,就会对世间万物心存感激,铭记于心;就会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充满阳光雨露,滋润于心;就会在自己的处世品格中形成自信、坚定、善良等优秀品格,内化于心;就会在自己的行动中践行爱民为民之道,情铸于心。由此我想到了毛泽东主席的“人民万岁“、邓小平同志的“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爱着这个国家和人民”、江泽民同志的“以人民群众为本”、胡锦涛同志的“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如此感恩于人民,不正体现了党和国家的伟大感恩之心和对人民群众的爱民为民之道吗?回溯到人民法院,回归到我们人民法官和法院干警,更应当常怀感恩之心,爱民为民,筑牢 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将自己内心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付诸到为民服务的宗旨之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法官作为维持社会的公平的“标尺”,更应当以人民利益为重,以百姓安危为己任。
“ 爱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为民。” 人民拥护,人民满意是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把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毛泽东,以对人民负责当作自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他告诫全党同志 “ 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 人民法院中的“人民”二字重比千钧, 人民既是司法的起点,又是司法的终点,司法的本质属性就是“人民”二字。人民法院的终极目的就是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诉求。人民法院是始终为人民服务的, 法院工作只有坚持人民性的根本属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服务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最大限度地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捍卫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赢得人民广泛认同; 人民法官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法官 是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 人民法官 更应当自觉地坚持司法为民。
为民之心是司法的魂魄,司法的魂魄需要纯洁善良的心灵作为依附,只有心智的完美才能映衬出灵魂的高尚。为民之心要求法官必须勇于担当、敢为人先,以群众诉求为第一信号,设身处地为民着想。法官需用自己的知识和人格去捍卫司法的尊严,更应保障民权,维系民生,让司法的圣洁之光在人民心中闪耀! 常怀为民之心就能守住司法的魂魄,法院人 要时刻萦绕左右,不能离其半步。 只有不断的拓宽为民思想的广度、深度和宽度才能让司法更加真实和亲切,才能助推司法事业的蒸蒸日上,也才能使司法的魂魄更加根深蒂固。伟大的时代也孕育着更加公信权威的司法作风和求真务实的司法态度。绷紧思想之弦是时代赋予法院人的崇高使命,是时代的号角对法院人真情的希冀和呼唤;绷紧思想之弦是法院人内心良知的升华和陶冶,是爱民心切、为民执法的生动诠释;绷紧思想之弦是牢记人民嘱托、践行为民宗旨的内在要求,是司法与民心契合的交汇点和坐标点。也只有在这种为民思维模式下,才能蜕变为更加让民众满意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感召力。
被群众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同志 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培养出的杰出公仆,她 在法院工作27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审结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却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创造了中国少年审判工作的神话。 人民法官应当以 詹红荔同志 为榜样,常怀感恩之心、情近人民群众,让为民服务的办案理念时刻在国徽上闪耀。作为法官,要把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落实到每个具体的案件中,爱民、为民、护民,让每个人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之下,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法治发展与进步的成果,以司法之力把我们的社会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和谐、更加幸福。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要将权力用在“刀刃”上,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在处理任何案件时,都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张春民 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