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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 宁波政协“润滑剂帮手”做“推手”

2011-12-14 09:06: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模式、81890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舆论信息平台、基层和谐促进工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数字化城管、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一批“宁波模式”的社会管理创新品牌,在促进宁波和谐与发展的同时,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

    作为全国和浙江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宁波市政协把事关民生改善的社会管理工作作为履职的重要任务,着力当好参谋献良策,当好帮手促和谐,当好表率建功业,成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推手”。日前,记者走进宁波市政协,感受独具宁波特色的政协活力。

    筑就“缓冲带”

    “法律超市”变信访为信法

    “自2010年8月鼓楼街道试点推行城管综合执法改革以来,街道环境秩序明显好转,但还是有很多问题急需解决。”2010年底,宁波市海曙区政协委员金昌卿提出了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作为党委、政府的“人才库”、“智囊团”,宁波市各级政协一直高度关注如何让法律与社会联系更紧密。委员们认为,越是社会矛盾多,情况复杂,越是要突出社会管理中法制的地位和作用。

    不久前,宁波市江北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从而实现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在宁波的全覆盖。至此,宁波市政协提出的加快推进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

    长期以来,由于各项业务自成体系,宁波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整合,制约了职能优势的有效发挥。宁波市政协社法委在牵头相关界别委员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多次视察和调研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认识到只有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律师、公证等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的各项司法行政业务整合到一个新平台上,才能为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充分论述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委员们建议: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群众维权,通过积极做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涉法涉诉接待等工作,在政府与社会之间构筑一道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和“减压阀”,依法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注重提升部门形象,将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群众的“第一窗口”,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委员建议得到了宁波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宁波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先期政协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后续调研。2010年2月,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明确了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运作形式、窗口设置等。宁波市委还从创新和健全社会化公共服务保障体系需要出发,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施意见》中,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行政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并列,作为重点建设的3大公共服务平台。

    “‘便民’是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最大特点。”宁波市司法局局长黄学云告诉记者,“去年6月的一天,被拖欠工资的某制衣厂96名员工,发现企业负责人失踪,而且其名下资产全部被转移的情况后,立即来到象山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几天后,象山县劳动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支持96名员工共获得285818元工资。过去遇到认为不公平不合理的事,群众经常会到信访部门上访,甚至在政府门口‘堵’领导,有了法律服务中心后,群众碰到涉法诉求一般就直接去中心了。”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