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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专论:论当代中国的诚信建设

2011-12-04 10:13: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三、加强诚信建设的路径

  诚信建设应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强化道德引导与完善利益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建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道德体系;以提高政务诚信水平为引领,以公民个体道德素养的培育为基础,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诚信建设。

  第一,将树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实施分层信仰引导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团结社会各个阶层的精神纽带,是当代中国诚信建设的思想旗帜。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价值取向多样,只有树立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包容多样性,在有效整合各种价值需求的进程中,最大限度地扩大思想认同,形成社会共识;只有实施多层次的信仰引导,才能尊重差异性,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人民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多彩的新需要。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与广大群众高尚而平凡的精神追求的内在一致性;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精神需求特点,着力探索适合普通大众的积极向上的信仰取向,使之与普通民众产生发自内心的思想共鸣,从而转化为社会普遍接受、自觉践行的精神追求。特别要注重传承深融于中华民族血脉的谦敬、持节、勇毅、爱物等优秀素养积淀,倡导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环境贴切融合的良俗善举。同时,以人们自我超越的需求、精神升华的需要为内在牵引,以各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仰生长点为依托,逐步奠定适宜确立共同社会理想的信仰基石。让全体公民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归依,以各自积极平实的信仰为激励和约束,达成诚实守信、自律向善的伦理境界。

  第二,发挥政务诚信的社会引领、统摄效应。政务诚信是确立和维护现代社会诚信体系的关键。中国共产党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的执政理念,诚信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和价值更为凸显。当前,应以增进民主、响应民意、保障公益和维护公正为着力点,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使之真正成为社会其他领域诚信建设的先导和表率。首先,增进民主是政务诚信建设的根本依据。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党内民主引领和完善人民民主,逐步形成对公共权力激励与约束有效平衡、权位高低与约束力度相称的体制机制,为公共权力的诚信行使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其次,响应民意是政务诚信建设的人本指向。公共权力来自人民,“情为民所系”--体察民情、善解民意、对公众的需求和意见做出积极响应,是维系政府诚信形象的根本价值要求。再次,保障公益是政务诚信建设的基本任务。能否遵循和实现“利为民所谋”,既是政府治国理政水平最有说服力的标志,更是老百姓判断政务诚信的重要理据。最后,维护公正是政务诚信建设的制度保障。坚持公平正义是政府保持其公信力的本质要求,也是其影响力、凝聚力、感召力、支配力的重要来源。能否真正保证“权为民所用”,是取信于民的关键所在。

  第三,建立科学统一的社会征信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评价——查询系统,可以更好地解决现代社会各类人际交往大幅度增加所引致的信用信息供不应求和交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通过整合目前分属工商、质监、财政、税务、审计、司法和银行等系统的各类信息,建立以互联互通的信用资料数据库为基础的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借助社会征信系统的信息支持,依法追究失信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法律惩治,使守信者获得公允回报,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依此形成褒奖诚信的刚性行为导向。

  第四,优化调整社会维信结构。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保障和引导民间性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使之成为政府社会职责的分担者、合作者和监督者;一方面扩大和深化社会管理系统的有效作用范围,另一方面制约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缺位”与“越权”。逐步改变政府承担过多维信责任的状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维信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的特有优势,适应现代诚信建设的社会环境变迁,大力挖掘和发挥社区、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维信潜能,努力使之成为推动现代诚信建设的新型社会载体。(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执笔:全林远、赵周贤、邵丹)

[责任编辑:杨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