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地区,普兰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强化政法委自身建设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总抓手,成立了“1+10”领导机构和“1+X”专项工作组织体系,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集成政策、集中资金、集聚资源、集合力量和上下齐抓共管、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整体联动的工作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今年年初,普兰店市政府投入120余万元,为政法委改善办公环境。目前普市政法委办公面积1500平米,独立办公区域,接待室、大小会议室、机关食堂一应俱全,为政法委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基础保障。普市政府又为政法委投入110余万元更新4台办公用车,目前政法委共有办公用车8台。在经费保障上除保证综治经费足额拨付外,对政法委专项工作经费给予充分保障,实现了政法委工作正规化、科学化、现代化。
与此同时,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领导,提高全区(市)的社会管理水平和效能,区(市)成立了“1+10”领导机构和“1+X”专项工作组织体系。“1+10”领导机构即:成立了1个以普兰店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和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 41个市直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落实一个机制的建设与创新。在10个专项工作小组内实行以一个主要部门牵头,若干个部门协作的“1+X”工作模式,围绕各自工作职能和分担的工作任务,分兵把口,通力协作,将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庞大的工程层层分解到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使任务精细化、责任具体化、制度规范化,形成了“指挥有力、协调有序、配合默契、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此外,为强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区(市)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将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纳入市委、市政府《2010年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之中,赋分权重占总分的40%,2010年底拿出1000万兑现奖惩,推动了“稳定是第一责任”在基层的落实。在财力投入上,市乡两级综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全区(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支出总额达到3000余万元,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提供了强大支持。(记者 孙雨竹 冉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