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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成效显著

2011-11-07 13:36: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深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11年,深圳市把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流动人口计生双向管理和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完善区域协作管理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明确区域协作机制作为深圳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一项基本战略和基础工作机制,并对区域协作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二是搭建区域协作平台。主动加强与流出地的沟通联系,与人口流入大省和省内流入大市签订区域协作协议,主动邀请他们到深圳市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并在人员、场地、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合力解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等问题。2011年,深圳市设立“湖南驻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联络站深圳分站”。罗湖区与湖北省,福田区与湖南省,南山区与四川省,宝安区与江西省,龙岗区与重庆市,光明新区与广西自治区,坪山新区与河南省等相继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三是开展区域协作集中服务活动。2011年,深圳市组织了深(龙岗区)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专项活动期间共上门服务2461户,与服务对象见面1900多人(见面率达80%),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650本,现场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6份。各区也自行组织了双向协作集中服务活动。如光明新区与广西崇左市开展协作,共开展咨询181人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94份,签订知情选择合同40份,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35例,兑现节育奖16800元;与四川达州市开展协作,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1份,签订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合同79份,落实长效避孕措施60例,兑现节育奖12800元。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