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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市委书记每日凌晨5点接访

2011-10-25 08:35: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10月的吉林,寒风萧瑟。25日凌晨五点,延吉市市委书记金永默准时来到办公室。这个早上,他会同信访局、督查局、住建局、供热办等部门共同接待处理了朴忠烈夫妇拆迁补偿和原娇阳养老院无法供热两件信访。

    2005年末,延吉市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开始实施“早上接访制”,作为“一把手”金永默率先常年坚持每天凌晨5时至上午8时定时接访,政法委书记、信访局、督查局和市委办公室等有关领导和部门同志陪同接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随叫随到,一般案件当场解决,疑难问题限期办理。

    记者探访了解到,近年来,延吉市面对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信访工作方式,全市形成了“重信访、爱信访”的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该市信访案件从最初的年上访量千余件,到2010年的年上访量430件,上访案件正以每年20%的数量递减,连续多年保持非正常进京集体访“零”的记录。

    一把手开门接访,政府大楼畅通无阻

    25日凌晨5时,记者驱车来到延吉市委、市政府,令人意外的是,进入政府大楼竟一路畅通无阻,没有出现保安“拦路“的状况。

    一名值班的保安告诉记者:以前书记、市长办公的楼梯口有保安站岗,老百姓见领导要过两道岗,大门口一道,门卫登记后进楼进到3楼,保安拦下,再登记,问问看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个领导管,然后跟领导联系,领导会视情况接待。

    “金书记说,老百姓找政府是很正常的事,不仅不用拦,还要告诉他们要去哪个部门、该怎样走。”这位保安笑着说。

    “领导重视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往往决定着信访案件的解决程度。”针对为什么“一把手”出面接访这个问题,金永默坦言,有些案件必须主要领导出面才能解决,这是因为解决信访案件既需要能力还需要权力。

    基于这种认识,金永默经常教育延吉市各级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始终亲力亲为,坚守在信访接待的第一线、最前沿。

    32岁的黑龙江农民工孙树东,2006年在延吉打工期间被砸成重伤,花了21万多元,小包工头给了3万元后再也没有露面。孙树东出院后将包工头起诉到法院,虽然赢了官司,但赔偿款迟迟不到位。

    2009年,孙树东的姐姐带他到市委、市政府上访,金永默书记了解情况后,责成信访局限时办理,问题最终得到解决。孙树东的姐姐花了四个月的时间,绣了两幅分别写有“为民做主”和“大展宏图”的十字绣,表达对金永默和信访局的感激之情。

    在金永默书记亲自接访、带头接访的带动下,延吉市各级领导干部都坚持做到了随时接访、定期接访。目前,延吉市老百姓大事小情甚至家庭纠纷,都习惯于早起找市委书记寻求公道。“早上接访制”实施以来,市级领导包保信访疑难案件398起,接访4538件,事涉2万余人次;其他局级干部接访12687件,事涉5万余人次,极大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增进了群众信任、密切了干群关系。

    “三站”搭建群众、政府沟通“快车道”

    金永赫大爷住在延吉市建工街道长海社区,几年前法院判决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让金大爷有些不服气。就在这时,他看到社区墙上挂着“信访代理站”的牌子,便走了进去。

    代理员详细记录了金大爷的问题,决定代他向有关部门反映。金大爷非常满意,“以前费时费力的事,现在可简单了,就在家门口。”

    这是延吉市信访代理站接待来访一个片段。

    据了解,针对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延吉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注重矛盾预防化解。2007年,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延吉市在全省率先设立了信访代理站。

    目前,全市社区、村屯和矛盾集中的行业企业设立125个信访代理站,对区域内的信访工作、信访人员、信访案件做到“包整理、包反映、包协调、包教育、包稳控”,实行代理上访、代理接访,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访工作网络体系,搭建了群众与党和政府沟通的“快车道”。代理站建立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万余起,领访365件,有效减少了大规模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访的发生。

    今年年初,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金永默的亲自部署下,延吉市在信访代理站的基础上,在全市社区和村屯都建立了综治信访站、民生服务站、群众工作站,以“三站”统管基层社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在综治信访站整合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城管、武装等部门职能,负责辖区社会治安防控、社会矛盾化解、社区矫正服务、流动人口服务、来信来访处置等工作。通过代理上访、主动下访、矛盾纠纷排查、风险评估、平安创建等措施,着力保障了群众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生活待遇、法律待遇,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创新督查机制有过必惩

    为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得到有效落实,使得民生热点、难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006年2月,经延吉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创新督查机制,专门组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随后,延吉市委专门下发《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规定》,明确指出,督查局承担督促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答复情况等3项督查任务。

    同时,督查局还被赋予调查权、督办权、协调权、表扬权、批评权、参会权和建议权等7项权力,并具有参与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权。

    据介绍,延吉市督察局在开展督查工作中,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实事作为督查重点,坚持做到定向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调研督查。其中,专项督查要求要对领导批示事项及疑难信访案件做到“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

    67岁的钱玉森老人的儿子四年前在车祸中死亡,因上级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不一致,钱玉森老人与老伴多次到省、洲越级上访。

    督察局根据市委意见,先后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并就事故责任划分问题反复到省、洲公安部门协调沟通,同事做好钱玉森夫妇思想工作,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长达三年的信访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了解,在实际工作中,延吉市把督查工作纳入部门及干部考评体系,树立了督查工作权威。市委专门出台《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规定》(下简称《规定》),规定副局级以上干部本人被通报批评两次,对其进行调整、降职或免职;部门年度内被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调整、降职或免职处分。

    该《规定》的出台让一些习惯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干部成为“惊弓之鸟”。近年来,延吉市共有28名干部因信访案件处理不当被免职或降职。(文/记者 徐日丹)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