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给百姓一个平安的环境
综治老照片之讲解安全知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来以“单位”为基本社会细胞的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以“社区”为基本社会细胞的新模式,“单位”的职责和功能逐步弱化,“社区”的整合、服务和管理功能日趋增强,社区的安全稳定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
2010年,沈阳市财政投资4亿元改造弃管住宅区389个,按照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实施居民楼道亮化工程、小街小巷亮化工程,推进住宅小区“六小系统”(电视监控、门禁、周边防跨越、单元对讲、巡更管理和住户报警)工程,居民区治安防范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2010年12月,沈阳市沈河区的万莲街道、大南街道通过了国际安全社区认证中心评估,成为东北首批“国际安全社区”。
顺着这些有关“平安”的记忆继续回溯。
早在1995年2月,沈阳市综治办等8个单位就联合下发了《沈阳市文明小区、楼院创建活动方案》,在全市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从1996年开始,市综治办会同市房产局、市公安局,每年开展一次“安全小区”和“公共秩序管理优秀小区”的评选活动,同年26个住宅小区被市政府命名为首批“安全小区”。
1998年4月,沈阳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有条件的居民楼道中安装声光控灯,制定《沈阳市“楼道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并组成工程指挥部,截至同年底,全市共安装自熄节能灯23万盏,直接受益居民70余万户。1999年12月,沈阳市开展的“广电杯”市民最满意的10件实事评选活动中,“楼道亮化工程”被评为市民最满意的10件实事之首。
2000—2005年,沈阳全市各级综治组织积极探索建立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专、兼结合,人、物、技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在人防体系建设上,通过整合警力充实基层,全面构建以派出所为平台、社区为依托、街路为线段的社会面“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出警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