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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项目

2011-08-11 14:27: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太原市政法委 

    二、目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2.16"省城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动员大会部署,太原市公安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先行一步,迅速入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基础调研工作。按照市政法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型摸底调研活动的意见》要求,组织专人对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服务管理需求和"城中村"基本情况、治安现状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完成了《太原市城中村治安稳定现状及加强治理对策》、《太原市流动人口现状及对策》等调研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细化完善《太原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行动方案》。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柳书记、宫殿元副书记和有关人员深入我局,组织成员单位座谈讨论,对拓展居住证服务管理功能和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相关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梳理反馈意见,细化了"以证管人"、"以房管人"、 "以业管人"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太原市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行动方案》。

    (三)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推行居住证制度是贯彻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造平安太原的需要;是适应我市实际,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是推动社会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推行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要"通过四个创新,做到四个实现",全面提升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创新管理理念,实现以人为本、和谐共建;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政府统筹、综合治理;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四是创新管理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动态管理。

    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省城综治办组织协调项目所有成员单位围绕服务、管理职能制定方案提出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居住证"劳动就业、务工经商、计划免疫、租赁房屋、购车买房"等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确定了可行意见。

    人社部门出台的措施中明确,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务工时在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并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信息、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并依法处理涉及外来人口的劳动争议。

    计生部门出台了对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享受"十免费"服务的措施。教育、卫生、司法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的措施。

    太原市公安局围绕"以证管人"的工作思路,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于6月28日下发了《太原市公安局居住证制发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居住证试点制发工作领导组,确定在晋源分局开展试点工作。

    (四)继续推进"日租房""快捷通"管理工作。围绕"以房管人"的工作目标,积极破解管理难题,在完成全市"日租房""快捷通"管理系统一期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对"日租房"信息传输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报,完善了日租房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安装"快捷通"设备1875台,采集、录入信息12万余条,通过对外来人口信息的核查比对抓获逃犯4名。

    (五)对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管理。围绕管理重点,制定了《太原市公安局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规范》,强化高危人群的管控,实现对外来人口"人来登记"以及对重点人员"来能报警、动知轨迹、走明去向、全程掌控",提出对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分层次、分类别管理的要求。即:对人的管理分为一般管理对象、重点关注对象和重点管控对象;对房的管理分为基本放心户、定期关注户和重点管理户。

    (六)强化"传统+现代"警务模式的探索。围绕市局党委"降发案、保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以创新新形势下治保会工作机制为带动,把有效的传统工作手段和信息化条件下社区警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区民警队伍的主力军作用,整体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