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伟明
“我被‘网谣’撞了一下腰!”最近,一位在某基层单位任职的朋友苦笑着对我说起了他的烦心事。原来,前些日子,有人以他为主角,炮制了一个图文并茂的虚假信息,别有用心地在网上散布。只顾埋头干活的他,起先毫不知情,还是经别人说起后,才发现自己很“荣幸”地在网上“风光”了一把。好在“网谣”提及的时间、地点和他的实际情况对不上,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此事纯属虚构”,再加上自己毕竟不是什么大人物,所以没有在大范围内产生“强烈反响”,酿成“XX门”之类,只是在熟人圈子里添了些茶余饭后的谈资。饶是如此,那段时间,此事还是着实给他的生活平添了几许尴尬和烦恼。
谣言不是新东西。自从人们学会了传播信息,谣言便接踵而生。到了网络时代,网上信息更是泥沙俱下,虚实夹杂,让人真假难辨。近年来,网上谣传的“微博名妓若小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等事件,无不让人云山雾罩,莫名惊诧。尽管事实真相最终得到了澄清,但事情的发生,还是在不同程度上干扰了人们的生活,让人越来越拿不准网上的话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通常情况下,在很多人看来,网络谣言攻击的对象是公共机构、公众人物,对普通百姓影响不大,所以,打击“网谣”,主要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事,老百姓站在一旁看看热闹就行了。可上述那位基层干部的遭遇却提醒我们,网络谣言就像出膛的子弹,是不长眼睛的,你不惹它,它却惹你,而且让你防不胜防。“网谣”面前,谁都可能“躺着中枪”。所以,抵制网络谣言,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也不仅仅是公众人物的事,它和每一个公民都有关系,需要大家共同行动起来。
网络谣言之所以大行其道,一方面是某些造谣者怀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理,在暗中做“主推手”;另一方面是部分传谣者抱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态,在有意或无意中推波助澜,无形中做了谣言的“坚强后盾”。这二者一“合力”,便成就了网络谣言“推陈出新,生生不息”的“繁荣”局面。
解决问题需要对症下药。对造谣者,当以法律利器进行严厉打击,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而说到传谣,就有不同声音了。有的网民就认为,传谣没有责任,因为网民没有条件核实信息真伪。这当然不是理由。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明知是谣言而故意传播,肯定是要追究责任的。其实,撇开法律不说,光是从维护自己利益出发,每个人也应义不容辞地对传谣行为说“不”。谣言如风,只要旁观者不轻信,不跟风,不给力,再强劲的谣言,最终也将像风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传谣者却给网络谣言营造了一张张“温床”,搭建了一座座“桥梁”,在客观上成了“帮凶”。将心比心,如果你自己身陷谣诼之中,你愿意宽容那些自称无辜的传谣者吗?
我们应当明白,支持用法律手段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网络谣言是邪气,是毒瘤,是公害。造谣传谣,是任何文明法治国家都不允许的。作为社会人,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要对他人负责。宽容网络谣言,等于“让子弹飞”。摒弃网络谣言,应该成为社会共识、全民行动——这并非空洞无物的大道理,而是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实话。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尽情享用网络带来的种种便利,才能真正拥有开放自由的网络舆论环境。